兴庆区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规范区内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活动,充分利用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设施和评审专家资源,提升评审质量和效率,防范评审中的廉政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评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区内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财(采)发【2026】8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区内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