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自治区、银川市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相关规定,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区域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政策建议。
(二)组织拟定兴庆区中长期财政计划和年度预算草案,执行兴庆区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受兴庆区政府委托向兴庆区人大报告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
(三)管理兴庆区各项预算、非税收入、支出和财政专户,监督各项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
(四)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银川市兴庆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编制兴庆区政府采购中长期规划,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规章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负责兴庆区会计工作,组织会计专业人员培训、负责会计证管理。
(七)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自治区、银川市有关规定,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组织兴庆区会计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
(八)协调工资统发相关单位的关系,向代理银行发送工资人员信息及工资数据;协调工资资金拨付,管理财政统发工资银行专户,工资档案代扣、代缴及核算工作。负责财政票据的业务管理监督。
(九)负责农民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将各类补贴资金及时、安全、快捷地发放到农户,确保党的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十)贯彻落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制定适合兴庆区的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
(十一)负责乡(镇)财政监督管理工作,逐步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的管理模式,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促进乡(镇)公共财政体制改革。
(十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财政性收入和支出的管理方式,从制度上解决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提高财政工作效率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十三) 负责失业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残疾人就业保障资金的管理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社保政策。
(十四)承办兴庆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是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是一级核算单位。核定行政编制8名,2018年实有人数9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聘用人员1人。退休3人,已移交银川市社保局。
本单位包括2个二级预算单位:兴庆区会计核算中心、兴庆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根据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兴庆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为兴庆区财政局本级部门决算。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数据取自财决09表 |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3,194,925.62元,支出总计3,656,133.99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2,152,694.17元,减少87.40%,支出减少2,080,339.67元,下降36.27%。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清理结余结转指标及收回错拨资金等。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压缩支出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3,194,925.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88,542.72元,占96.6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106,382.9元,占3.3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3,656,133.99元,其中:基本支出3,062,760.26元,占83.77%;项目支出593,373.73元,占16.2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088,542.72元,支出总计3,473,890.59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22,169,243.07元,减少87.77%。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2,201,321.98元,下降38.79%。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清理结余结转指标及收回错拨资金等。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压缩支出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73,890.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02%。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01,321.98元,下降38.7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压缩支出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73,890.59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78,908.15元,占 88.6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7,071.08元,占5.9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9,969.12元,占2.88%;住房保障(类)支出87,942.24元,占2.53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99,679.08元,支出决算为3,473,890.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82.87%,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01,501.00元,支出决算为2,495,534.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发放政府季度绩效奖。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67,003.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用于支付工程审核结算服务费、拆迁安置房屋审核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服务费、资产清查数据专项核查咨询服务费、政府隐性债务填报技术服务费、政务财务报告项目外包服务技术服务费、掌政镇特色小城镇拆迁安置房屋分配审核费用等项目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16,370.09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用于支付委托服务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2,524.0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用于发放退休人员民族团结和谐奖。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7,803.2元,支出决算为157,204.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缴费金额增多。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342.24元,支出决算为17,342.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8,628.16元,支出决算为58,628.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1,340.96元,支出决算为41,340.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7,942.24元,支出决算为87,942.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90,516.86元,其中:人员经费1,382,509.44元,公用经费1,508,007.42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347,465.44元,较年初预算数1,369,719.08减少22,253.64元,下降1.62%,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退休一人;较上年决算数1,840,538.98减少493,073.54元,下降26.79%。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08,007.42元,较年初预算数429,960增加1,078,047.42元,增长250.73%,主要原因是用于支付评审服务费及发放政府季度绩效考核奖等;较上年决算数3,564,569.15减少2,056,561.73元,下降57.69%。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044.00元,较年初预算数2,520.00元增加32,524.00元,增长1290.63%,主要原因是用于发放退休人员民族团结和谐奖;较上年决算数235,004.44减少199,960.44元,下降85.09%。
4.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与年初预算数0元一致。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占0 %;公务接待费支出占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持平。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此数据应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进行核对)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529,960.00元,支出决算为1,508,007.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55%;比上年增加196,250.12元,增长14.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付工程审核结算服务费、拆迁安置房屋审核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服务费、资产清查数据专项核查咨询服务费、政府隐性债务填报技术服务费、政务财务报告项目外包服务技术服务费、掌政镇特色小城镇拆迁安置房屋分配审核费用等项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在兴庆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房屋属兴庆区政府。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2016年10月已参加车改。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兴庆区财政局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主要涉及工程审核结算服务费、拆迁安置房屋审核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服务费、资产清查数据专项核查咨询服务费、政府隐性债务填报技术服务费、政务财务报告项目外包服务技术服务费、掌政镇特色小城镇拆迁安置房屋分配审核费用等项目,涉及资金583,373.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费、拆迁安置房屋审核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费、拆迁安置房屋审核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0,000.00元,执行数为477,003.64元,完成预算的119.2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强化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确保资金高效使用;二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确保投资效益;三是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下一步兴庆区财政局将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及时拨付各项资金。加强资金支付的监督工作,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各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严格把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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