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兴庆区财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贯彻自治区、银川市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相关规定,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区域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政策建议。组织拟定兴庆区中长期财政计划和年度预算草案,执行兴庆区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受兴庆区政府委托向兴庆区人大报告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管理兴庆区各项预算、非税收入、支出和财政专户,监督各项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银川市兴庆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编制兴庆区政府招标采购中长期规划,拟定和执行政府招标采购规章制度,规范政府招标采购行为,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深化政府采购改革。负责兴庆区会计工作,组织会计专业人员培训、负责会计证管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自治区、银川市有关规定,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组织兴庆区会计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协调工资统发相关单位的关系,向代理银行发送工资人员信息及工资数据;协调工资资金拨付,管理财政统发工资银行专户,工资档案代扣、代缴及核算工作。负责财政票据的业务管理监督。负责农民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将各类补贴资金及时、安全、快捷地发放到农户,确保党的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贯彻落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制定适合兴庆区的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负责乡(镇)财政监督管理工作,逐步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的管理模式,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促进乡(镇)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财政性收入和支出的管理方式,从制度上解决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提高财政工作效率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负责失业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残疾人就业保障资金的管理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社保政策。承担财政性投资50万以下基本建设项目预算的审查工作,配合部门预算的编制,组织中介机构参与财政评审工作,制定投资评审操作规程,跟踪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项目后综合评价。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制定相关制度,完善监管体系和执法措施,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承办兴庆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单位构成看,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属于一级行政预算独立核算管理单位。核定行政编制6名。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有行政在编人数5人,政府聘用4人。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兴庆区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9595564.69元,支出总计9595564.69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6888820.31元,下降63.77%,出总计减少16894429.86元,下降63.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农村农业保险补贴经费由兴庆区国库统一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9523166.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49097.67元,占99.2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74069.18元,占0.7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9584979.20元,其中:基本支出2636782.13元,占27.51%;项目支出6948197.07元,占72.4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449097.67元,支出总计 9449097.67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923921.53元,下降64.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农村农业保险补贴经费由兴庆区国库统一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49097.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8%。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923921.53元,下降64.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农村农业保险补贴经费由兴庆区国库统一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49097.6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25435.86元,占60.5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2161.81 元,占3.40%;住房保障(类)支出129316.00元,占1.47%,卫生健康(类)支出135792.00元,占1.44%;农林水(类)支出 3136392.00元,占33.1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781174.46元,支出决算为9449097.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95028.06元,支出决算为1961630.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1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22000元,支出决算为3763805.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兴庆区各项目评审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 36000 元,支出决算为75979.62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退休人员团结奖和文明城市奖。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81472元,支出决算为 81472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40736元,支出决算为 113645.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38.62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缴退休人员以前年度职业年金缴费基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9302.40元,支出决算为51064.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4890元,支出决算为748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60902元,支出决算为609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9.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 3136392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区市核拨2022年第四季度拨付农村农业保险补贴。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110844元,支出决算为 129316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48900.6元,其中:人员经费2230487.97元,公用经费318412.63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147828.35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1666.89元,增长1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1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12467.88元,下降39.67%。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1612.63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8638.63元,增长378%,主要原因是增加各业务科室业务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5808.57元,下降43.88%。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659.62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659.62元,增长130%,主要原因是发放退休人员团结奖和文明城市奖;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577.52元,增长68.41%。
4.其他资本性支出16800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00 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报废打印机无法再使用,购置打印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00元,增长1.7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 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主要用于: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主要用于: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主要用于:无。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此数据应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进行核对)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72974元,支出决算为318412.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6%;比上年减少225108.57元,下降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各业务科室业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0000元,支出决算总额16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0元,支出决算总额16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 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房屋面积0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2个,涉及资金5121221.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74%;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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