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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02月08日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5年02月08日 来源:兴庆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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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收支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九、兴庆区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年度绩效指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职能配置

第一条  为规范兴庆区财政局职能配置、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兴庆区机构改革方案》(银党办〔202424号)以及中央、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兴庆区委对财政工作的有关要求,本规定。

第二条  兴庆区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兴庆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划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职能,拟订兴庆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工作职责至兴庆区发改局。

第四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财政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财政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兴庆区委要求,坚持和加强中央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到财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区财政的地方性政策和改革方案,参与制定全区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区域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财政、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会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并监督执行。

(二)承担兴庆区级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全兴庆区本级财政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兴庆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兴庆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区本级预决算公开。组织拟订全兴庆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兴庆区本级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负责兴庆区本级财政项目预算审核和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银川市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管理有关政策和制度,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四)负责兴庆区本级财政国库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兴庆区本级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监督管理地方政府债券使用、偿还。负责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各类银行账户的开立和注销。

(五)负责拟订兴庆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职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受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区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处置管理等情况。

(六)根据兴庆区人民政府授权,主导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工作;对国有企业实施日常监管;会同相关部门监督国有资本运营及保值增值,适时落实相应绩效考核。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资本收益。

)负责办理和监督区本级财政预算支出。参与拟订区本级建设投资有关政策,做好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和兴庆区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拨款。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执行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编制地方债务化解计划,负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管控、规模控制、预算管理。

)负责组织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负责管理兴庆区会计工作。监督指导代理记账行业业务。

十一)承担兴庆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政府购买服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监督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拟订兴庆区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拟订兴庆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相关制度的起草和修订以及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结算工作。

(十)监督财政运行等情况,开展财会监督工作,反映财经领域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强化对纳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范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执法、法制审核职责,具体负责财政领域执法工作。

(十)贯彻落实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部署及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和兴庆区委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  财政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兴庆区委要求;加强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派驻机构和自治区、银川市金融管理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工作;配合自治区和银川市金融管理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第七条  财政局根据本规定第四条所明确的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属于一级行政预算独立核算管理单位。核定行政编制6名。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有行政在编人数5人,政府聘用人数4人。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兴庆区财政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财政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66.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6.4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6.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66.48万元,包括: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逐项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5.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8万元。

二、关于兴庆区财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财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09.49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98.74万元,下降47.42  %。

人员经费102.53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基本工资21.47万元、津贴补贴19.35万元、奖金22.8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1.7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7万元、医疗费1.6万元、住房公积金6.80万元、退休费8.83万元医疗补助3.3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7万元。

公用经费6.96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工会经费0.72万元、其他交通费4.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财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56.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456.9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2025项目支出预算包括:2010601行政运行92.66万元,201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0万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8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77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3.78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兴庆区各工程项目评审费及各科室业务工作经费;4名政府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保、公积金。

三、关于兴庆区财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庆区财政局202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收支。

四、关于兴庆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兴庆区财政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兴庆区财政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财政局2025年收入总预算566.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6.4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总预算566.4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66.4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566.48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  %;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  %;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566.48万元,占100%;事业支出 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兴庆区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96  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29.39万元,下降80.8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兴庆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预算 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兴庆区财政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9.51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7.87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兴庆区财政局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兴庆区财政局2025年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兴庆区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是指单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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