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05/2019-00150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9-01-22
发布机构 兴庆区财政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财政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2019年兴庆区预算三公经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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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全区“三公”经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19年“三公经费” 预算情况报告如下:

为达到“三公经费”的科学性及合理性,兴庆区财政局在安排预算中,对“三公经费”具体指标做如下安排:一是车辆运行费根据各单位车辆实际情况,分为工具车、执法车,公务车,并核定车辆运行费用分别为2万元、2.5万元;不再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二是招待费安排比上年决算数下降三是出国经费安排比上年决算数下降;四是会议费只安排人大、政协、政办、党办及各乡镇,其他单位均不再安排。严格预算约束,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

一、做好“三公经费”公开

要求各单位在预决算公开工作中对本单位“三公经费”决算数及预算数进行公开,做到“三公经费”公开透明,全面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

二、抓好政策落实,厉行勤俭节约

大力控减一般性支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控公车运行费、会议费、出国(境)费、接待费。

三、建议

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保证外事重点、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履行经费报批程序和计划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国规模、出访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按照因事定人的原则,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