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40102010090839T/2022-00086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09-19
发布机构 兴庆区财政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财政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兴庆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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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预算单位、财政局各业务科室: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兴庆区财政局开展2021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检查事项

(一)检查对象

负责编制政府或部门预决算信息的部门和单位(涉密单位除外)。重点检查以前年度没有公开预决算的部门、单位和问题较多的地区。

(二)检查事项

1、自治区和各市、县(区)2021年度政府预算公开情况;

2、自治区和各市县(区)2020年度政府决算公开情况;

3、各市县(区)本级预算各部门 2021 年度部门预算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各市县(区)本级预算各部门所属单位 2021 年度单位预算和 2020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情况。

、检查内容

(一)及时性

重点检查政府预决算是否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是否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是否在所在部门批复后  20日内向社会公开

(二)完整性

重点检查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政府预决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是否全部公开;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是否包括一般公共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  复的部门预决算报表及相关说明是否公开;财政部门是否随同预决算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  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以上检查事项中,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除外

(三)细化程度

重点检查是否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等的规定细化公开内容

(四)公开方式

重点检查是否通过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是否在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

(五)真实性

重点检查2020 年度政府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功能分类科目“103 非税收入”中的“10307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10399 其他收入”款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中的“206 科学技术支出”和“213 农林水支出”类级科目是否存在不真实问题

三、检查组织方式、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

本次检查采取分级负责和对口复核相结合、部门自查和财政核查相衔接的方式进行

(一)财政局

(1)对本级预算部门进行梳理、统计,填写附件表5、附件表6、附件表7、附件表8,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  8   26 日(星期五)上午  116 30 之前将PDF版本的扫描版和WPS版本的电子版报监督检查室。责任科室:监督检查室

(2)对本2021年度政府预算和  2020年度政府决算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对本市县(区)2020年度政府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功能分类科目“103非税收入中的“1030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399其他收入款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中的“206科学技术支出“213农林水支出类级科目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填写附件表1、附件表3,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830日(期二)上午  11:30之前将PDF版本的扫描版和wps版本的电子报监督检查室。责任科室:预算科、国库科

(3)指导本级预算各部门对其 2021 年度部门预算和 2020 年度部门决算、其所属单位 2021 年度单位预算和 2020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对本级预算各部门自查结果进行复核,  指导其对复核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根据整改结果,于9月2日(星期五)上午 11:30 之前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督检查室。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

(4)对检查、核查工作进行总结  并于  9  5(星期二)  下午  16:30 之前  向财政厅报送专项检查工作报告和相关资料责任科室:监督检查室

(5)配合自治区财政厅做好全区检查、复核数据进行集中会  审工作,责任科室:监督检查室

(二)预算单位

按照预决算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文件等的规定,对本部门  2021 年度部门预算和  2020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进行自查,组织本部门所属单位对本单位  2021 年度单位预算和  2020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情况进行自查;按照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复核结果,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根据整改结果,填写附件表  2、附件表  4,8月31日上午11:30前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