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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2010090839T/2024-0006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03-28
发布机构 兴庆区财政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财政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做好银川市兴庆区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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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各代理记账机构:

为切实做好兴庆2024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我区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宁财(会)发〔202468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2024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

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十六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的4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的有关规定,辖区各代理记账机构按要求及时完成网上备案,备案信息真实、规范、完整。

20231231日前已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和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分支机构,应于2024430日前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向财政部门进行年度备案。代理记账机构和分支机构于20231231日前跨原财政部门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应向其迁入地财政部门进行年度备案。

对于代理记账机构提交的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兴庆区财政局将予以退回,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未按要求进行年度备案的,财政局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对于已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但未能持续符合代理记账资格条件的,财政局将责令其在60日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财政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

二、开展专项整治

2024兴庆区财政局将联合有关监管部门继续对辖区代理记账机构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具体整治工作通知另行下发

专项整治工作将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现场监督与非现场监督、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结合的方式开展,凝聚其他监管部门、单位内部机构、行业协会等各方力量,形成监管合力,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加大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力度,及时对存在未按要求备案、无法取得联系、拒不整改等行为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公示公告,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震慑力。

三、强化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监管与指导

宁夏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应当在按照有关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协会基本信息及变动情况、会员构成及变动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会员服务和自律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创新举措等,并保证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如未按规定报送年度工作报告,自治区财政厅将对协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代理记账行业协会要做好政策咨询、法律维权、人员培训、市场拓展、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会员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执业标准制定、内部控制建设、诚信体系建设、竞争机制搭建、服务质量监督等方面的自律管理功能,运用信用记录、警示告诫、公开曝光等措施加大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力度,推动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逐步构建行政监管和自律监管有机结合的共治格局。

兴庆区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由兴庆区财政局会计监察室具体负责,各代理记账机构在年度备案中有任何问题均可咨询

联系电话0951-671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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