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场秩序,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兴庆区国资办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和自治区国资委开展的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要求,为严厉打击各种有关假冒国企的违法犯罪行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假冒国企相关行为的举报,拓宽违法线索搜集渠道,现就设立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举报方式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兴庆区辖区内所有与假冒国企有关的违法违规行为,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伪造公司注册申请书、股权交易协议、企业公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签名及身份证件等材料将国有企业注册为股东的组织或个人。
(二)为注册假冒国企提供中介等服务或便利,牟取不当经济利益的组织或个人。
(三)与国有企业没有股权关系,或股权已处置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但对外虚假宣传为国有企业,误导社会公众的行为。
(四)通过假冒国有企业等违法犯罪行为给国企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
(五)其他与假冒国企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注:上述“国有企业”指兴庆区国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宁夏兴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举报电话
0951-6713901(工作日9时00分至12时,14时00分至18时00分)
三、电子邮箱
四、举报地点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
具体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玉皇阁北街银河巷25号4楼
五、受理科室
银川市兴庆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410)
特此公告。
兴庆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