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防范化解兴庆区属国有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为国有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根据自治区、银川市会议精神 和兴庆区纪委印发的《兴庆区关于开展国有企业“靠企吃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兴庆区财政局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盯兴庆区属国有企业“靠企吃企”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防范金融风险和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专项行动与加强国资监管、深化国企改革、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防范企业债务风险,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治引领。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治“靠企吃企”问题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财政局要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在“全面”上下功夫,在“从严”上下力气,指导国有企业精准发现问题,深入自查自纠,严肃问题整改。
(二)聚焦突出问题。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紧盯关键人、关键事,抓住关键少数。指导国有企业从工程建设、资产资源交易、物资采购、招标投标、选人用人等环节出发,聚焦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推动专项治理走深走实。
(三)加强统筹推进。财政局既要发挥主管部门督导职责,推动各国有企业按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又要加强与审计、纪委监委等部门之间的业务联动,通过与审计部门大数据的分析精准发现问题,督促企业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涉及违法违纪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构,形成各尽其职又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三、治理内容及工作职责
(一)专项治理内容。重点整治兴庆区国有企业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发放薪酬、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以及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或风险、工程建设领域腐败、侵吞国有资产、违规处置国有资产、产权和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等方面突出问题。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推进兴庆区国有企业“靠企吃企”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财政局成立开展国有企业“靠企吃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局长任组长,负责统筹安排国有企业“靠企吃企”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资产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方案的制定,指导、督促兴庆区属国有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推进工作不力的下发督办函;对发现有违规违纪违法及涉嫌腐败等问题的,及时将问题线索报送纪委监委,进行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2023年2月15日—2023年3月31日)
兴庆区属国有企业按照《兴庆区关于开展国有企业“靠企吃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制定本企业实施方案。党员领导干部按照统一部署,对照以下十个方面的重点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报告于3月31日前报送财政局。
(二)重点检查(2023年4月1日—2023年5月31日)
结合国有企业自查自纠、信访举报、大数据分析结果等对国有企业“靠企吃企”情况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对安排部署不到位、自查自纠不彻底、整改措施走过场的国有企业进行检查。
(三)督促整改(2023年3月31日—2023年10月31日)
指导督促兴庆区属国有企业“立行立改、边查边改、边查边建”。对于浮在面上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治;对于深层次问题,要深挖彻查,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严防表面整改和虚假整改;指导国有企业构建较为完备的企业内控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各国有企业要将整改台账全面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于10月31日前将总结报送至财政局。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职责。专项治理的主体责任是企业党组织,要既抓部署,又抓落实。财政局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职责,及时沟通进展情况,共同研究工作推进中的主要问题和矛盾,协同发力,齐抓共管,形成专项治理合力,推动专项治理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强化责任担当。要进一步拓展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分别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及时受理来信来访。财政局收到的问题线索,经综合研判后及时核查,涉及违法违纪的及时移交纪委监委。
(三)严肃工作纪律。财政局要加大督导力度,发现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佳、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下发督办函,按照规定予以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应给予通报。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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