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兴庆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科学统筹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完善财政法治制度,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强化法治监督,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治建设有力推进。一是局党组切实扛起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局主要负责人牵总责,各分管领导协作配合,积极统筹协调、部署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将依法行政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二是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认真开展“述法”工作,带头尊法守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主题党日等方式,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完善法治制度,规范财政管理行为。一是制定《兴庆区财政局202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和流程,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兴庆区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落细奠定制度保障。二是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备案审查制 度,坚决执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严格遵循“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清理”的基本原则,强化制定主体与起草业务室在清理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力保清理工作全面彻底、精准高效,切实维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统一性与权威性,为依法行政奠定坚实基础,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三是严格遵循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及亮证执法的工作规范。财政监督检查进程中,切实做到“事前精准通知,事中详尽记录,事后全面公示”,确保每一个执法环节都有规可依、有迹可循,以严谨的执法流程与透明的执法机制,彰显执法公正,提升执法公信力,为财政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运作保驾护航。本年度内未发生复议诉讼案件。四是坚持依法行政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财政政策、重大事项等按程序报局党组工作会议研究通过后再执行。
(三)强化财政管理,推进依法理财。一是加强财政监管工作,严格财务管理。2024年,共检查辖区单位30家,其中行政事业单位5家、国企2家、非营利组织3家、享受财政补贴资金民营企业3家、代理记账机构17家。涉及财政资金项目有保障性住房、高标准农田、农业产业发展奖补等,重点关注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和政策落实等情况,发现财政资金相关问题16个。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加强培训工作,组织各预算单位进行政府采购政策培训,对政府采购的适用范围、政府采购方式、程序、政府采购落实中小企业政策等内容进行全方位讲解,提升采购工作管理水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一家代理机构在2022年以来代理的兴庆区政府5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检查;对兴庆区2021—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涉及整改的兴庆区综合执法局、民政局、审批服务局等单位都已按照相关规定整改到位。三是实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行动,净化金融生态环境。率先出台县区级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机制,提请召开处非领导小组会议2次,开展摸底排查2次,排查企业70余家,发现并查处可疑线索4条,并对财务涉非线索进行跟踪监测;推进“双伪”机构清理整治工作。落实“照前会商”机制,收办会商意见50余份,规范企业设立、变更事项100余件,有效规范了企业、个体名称和经营范围登记管理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法治氛围。一是严格遵循“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抓住“国家安全集中宣传日”“安全生产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等关键节点,在学校、广场、社区等场所开展重点聚焦《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集中普法宣传活动。通过面对面交流方式,普及生产安全、国家安全、反诈骗、保密等知识,积极动员社会公众参与区域法治建设,从源头上提升民众法治素养、防范与识别能力。截至目前,累计组织参与集中宣传14余次,发放宣传手册与折页10000余份,吸引10000余名群众参与,接待咨询1000余人次。经系列教育宣传,有效引导群众树立自觉守法意识。二是积极督促干部职工利用工作休息之余,通过登录“法宣在线”网络平台与“法宣在线”手机APP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组织全局10名干部职工参加了“法宣在线”答题活动。
二、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将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局党组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初结合我市财政普法工作实际,研究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明确普法范围和普法对象及普法内容。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关于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坚持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或‘关键少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表率作用发挥不强,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开展单位领导班子述职述法工作,并通过领导班子成员述法评议表,将个人所存在的不足之处及时反馈,并跟进改正。
(二)加强党对财政法治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和依法理财工作,亲自分管,高位推动,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统筹推进法治财政建设。2024年局党组开展了法治专题学习,学习了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局党组书记、局长传达了重要学习内容与会议精神,并号召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讨论学习,要求做到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财政建设,贯穿财政“八五”普法、法治财政示范建设、财税立法调研等重点法治工作,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从事财政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力量薄弱,法治人员的配置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亟需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二是财政干部职工对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缺乏前瞻性。仅仅依靠在线平台或讲座学习,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有部分业务人员对新出台的财政法规掌握不够及时,导致在实际财政工作中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影响了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继续对标上级工作要求,对照普法任务清单与普法责任清单,组织、敦实各股室开展法治财政建设任务,把法治工作贯穿到财政工作全过程,一是持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依法理财工作水平,严格落实预算法,加强财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力度,提高依法执法能力和水平。注重法治人才队伍的培育和壮大。二是持续加强常态化普法宣传工作。根据普法宣传工作目标以及结合财政领域执法实践确定宣传重点,提高普法的针对性。不断拓展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利用线上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和组织开展线下活动,提升普法信息的传播效率和覆盖面。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坚持与时俱进,着力开拓创新,为法治政府建设做出财政贡献。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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