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5年会计法规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宁财(监)发〔2025〕182号〕的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会计法规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1.行政事业单位:兴庆区银古路街道办事处、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办事处、兴庆区民政局、兴庆区机关服务中心、兴庆区第四中学、兴庆区第二十中学。
2.企业:宁夏中银视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国有企业二级子公司)。
二、财会违法行为举报受理电话和检查组廉政监督电话
1.自治区财政厅
举报受理电话:0951-5069412 5069414 8553167
廉政监督电话:0951-5069413 5069336 5069358
2.银川市财政局
举报受理电话:0951-6888820
廉政监督电话:0951-6888397
3.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
举报受理电话:0951-6713901
廉政监督电话:0951-6737519
欢迎社会各界向具体实施检查的财政机关举报被检查单位以及其他单位存在的财会违法违规行为,并对财政机关检查组落实宁夏财会监督工作纪律有关情况进行监督。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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