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5年度会计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宁财(监)发〔2025〕18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兴庆区财政局开展会计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会计法规执法情况执法检查共抽取8家单位。其中,行政事业单位7家、国有企业1家。外聘辅助检查人员2人,检查采取现场检查方式开展。经检查,8家单位均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规定的问题,共查处问题29个,涉及金额392.8万元。按照检查程序,均下达了财政检查处理决定书,目前各单位均已逐项完成整改。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行政事业单位
2025年度兴庆区检查的行政事业单位有7个。重点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银行账户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内控制度执行及重大资金、涉及专项整治领域等方面深入实施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财务核算不规范。主要体现为:一是“在建工程”科目使用不规范。属于资本性支出的项目工程未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或未进行财务决算,“在建工程”长期不转固。不能真实反映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国有资产情况;二是货币资金账实不符。账簿“银行存款”科目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不一致;三是固定资产账账不符。固定资产总账余额与资产卡片明细账余额不一致; 四是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个别单位“其他应收款”事项挂账超过五年以上未做核查或清理;五是财务支出不规范。个别单位存在预算执行不规范、超范围支出费用等问题。
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主要体现为:国有资产出租未经审批、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形成账外资产、未及时办理固定资产权属登记、未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盘点制度、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擅自出借公车、改变公车使用性质等问题。
3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主要体现为:一是未严格履行支出审批制度。个别单位存在个别支出审批单领导未签字现象;二是未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所查单位均未建立合同登记台账;三是内控制度不完善。个别单位未建立预算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等重要制度,或制定的《收支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不具有实操性和针对性。
(二)国有企业检查
。2025年度兴庆区检查的国有企业有1个。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会计核算不规范。一是虚增收入。企业将代收代支的电费计入“收入”“支出”,形成差额“利润”;二是跨年调整错账不规范,未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净收益反映不真实。
2.采购程序不合规。采购经营设备未经询价、专家论证与技术咨询等程序,由董事会研究即决定了预算资金、采购货物品类及数量、采购人等事项,且资产未经验收程序。
3.未建立内控制度。本公司未建立内控制度,日常管理参考使用母公司内控制度。
4.未严格履行合同管理制度。一是合同台账与合同正本不一致;二是未按协议条款执行合同。未按约定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和金额履行;三是销售合同签订不合规。没有签订合同日期、乙方单位名称与盖章名称不一致。
三、处理处罚及整改情况
检查的8家单位均存在不同程度会计法规执行不规范的问题,依据财政检查工作规则,检查组将检查报告提交兴庆区财政局案审小组审议。根据审议意见,检查组依据相关规定下达了处理决定书。被检查单位根据处理决定书指出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已提交了整改报告。但有个别单位个别问题正在整改中,检查组将继续跟进,督促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工作微信群、其他政府媒体等渠道,加大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等法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会计法治环境。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财会人员素质,从根本上解决财务人员纪律意识淡薄、业务能力不足、业务知识匮乏等问题,从而提高财会工作整体质量。
(三)抓好日常财政监管,围绕财政管理工作重点,对税收征管质量、政府非税收入征缴、政府采购行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实施日常监督。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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