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202/2019-00051 文  号 银兴新政发〔2019〕134号 生成日期 2019-06-20
发布机构 兴庆区大新镇 责任部门 兴庆区大新镇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成立大新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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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公司、社区)、镇属各站办所: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对辖区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有效地处置好突发事件,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主管辖区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和协调解决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经研究,决定成立大新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其组成人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主  任:  赵艳华   大新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主任:  常昊天   大新镇副镇长、武装部部长

其他成员:李  喜   大新派出所所长

          王春华   大新镇党委副书记

          马学林   大新镇纪委书记

          罗海霞   大新镇副镇长

          李学刚   大新镇副镇长

          周  静   大新镇副镇长

          白  颖   大新镇组织委员

          马淑娟   大新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刘  凯   大新镇武装专干

成员单位:镇政府各站办所、各村(社区、公司)

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由党政办公室主任担任,负责日常事务。

二、工作要求

1.重大事件统一调度。各成员单位、职能部门应做各类重大事件的应急预案措施,所管辖范围内重大事件发生时积极应对,及时报应急办备案各职能部门应服从应急办统一调度,确保人员及时到位,采取有效的控制和救援措施。

2.重要信息及时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应急办进行上报

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