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汛期辖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建设正常进行,确保大新镇安全度汛,根据“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提高防汛工作思路,科学调度,有效管理,切实增强系统意识、风险意识和资源意识,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将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安全渡过汛期,特制订本防汛抢险预案。
一、防汛防洪指挥体系
防汛工作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为了更好地做好防汛工作,大新镇人民政府成立了以镇长赵艳华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吕成良为副组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村(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大新镇防汛工作。根据防汛工作需要,设立以下防汛工作组:
(一)抢险应急组
组 长:吕成良
副组长:何春泉 刘光明
责任单位:人武部 水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组建抢险队伍,落实人员,保证发生险情时能及时组织到达现场进行抢险。
(二)交通运输组
组 长:白颖
副 组 长:刘光明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抢险交通运输车辆,保证在险情发生时运输抢险,赈灾物资及抢险人员的交通工具及时到位。
(三)卫生防疫组
组 长:白 颖 罗海霞
副 组 长:保占明 马文军
责任单位:城管所 卫生院 计生站
主要职责:负责卫生防疫队伍组建及人员落实,做好险情发生区的伤病救治及疫情防治工作。
(四)振灾抚恤组
组 长:王 永
副 组 长:王志伟 魏 斌
责任单位:民政所 财政所
主要职责:负责抢险资金储备,保证发生险情时赈灾抚恤资金及时到位。
(五)治安防范组
组 长:张 冰
副 组 长:张 毅
责任单位:大新镇派出所
主要职责:负责组建治安防范应急队伍,保证发生险情地区治安稳定。
(六)物资保障组
组 长:刘炳炳
副 组 长:魏 斌 何春泉
责任单位:财政所 水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防汛抢险物资购置储备工作,保证发生险情时足额及时调用。
(七)宣传报道组
组 长:白颖
副组长:常昊天
责任单位: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防汛抢险的信息报道工作,保证信息报送准确、及时。
大新镇防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务所,主任由何春泉兼任,主要负责防汛日常工作。
各村(公司)要成立相应的防汛机构,认真落实行政一把手负责制,责任到人,明确防汛责任范围和地段。从2017年6月5日起至9月30日,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健全自上而下的防汛指挥体系,保证防汛政令畅通。
二、防汛任务和防汛重点
(一)防汛任务:通过采取积极有效、切实可行的防预措施,保证辖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各项生产建设的正常运行,把可能发生洪灾所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确保大新镇安全渡汛。
(二)防汛重点:城市泄洪和农田排涝。
1、城市泄洪:穿越大新镇内的第二排水沟和永二干沟负担着排泄城区暴雨积水的任务,汛期暴雨发生时,如两排水沟道堵塞,沟水漫拜,将淹没村庄和农田。为此,防汛办和沿岸各村务必及时检查沟道排水状况,清除淤塞,保证排水畅通。发生暴雨时要增加巡查沟道建筑物过水情况次数,发现淤堵现象及时清除。责任单位:沿沟各村,水务所。
2、农田排涝:指辖区内各村低洼农田的排涝。可能发生的险情是暴雨之后低洼农田积水较深,农作物受淹。发生涝情后,要及时采取沟排和强排措施,排除积水,保证农作物正常生长。责任单位:各村。
3、加强防汛处置能力:各村(公司)并有关单位要加强防汛处理能力,对突发性洪涝灾害要增强应变能力,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切实加强各部门之间合作能力,加强防汛队伍建设,把洪涝灾害损失降至最低。
三、防汛调动运行措施
(一)大新镇防汛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辖区内的防汛抢险工作。防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统一接受组长的指挥和调度,如发生险情,各成员单位要立即到岗,按照分工积极开展救灾工作。
(二)大新镇防汛办负责大新镇的防汛日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掌握气象、水文变化趋势,做好汛情监测工作;及时监督检查各防汛责任单位的防汛准备工作、值班带班情况和辖区内的防汛重点区域、地段的险情隐患排除情况;储备物资,制订预防措施和抢险办法,及时向大新镇防汛领导小组及兴庆区防汛办汇报汛情。
(三)各村村长、公司经理负责本辖区内的防汛抢险工作。各村要在洪水来临之前清除各自辖区内排水沟内阻水坝,保证排水畅通。
(四)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各村、公司要成立一支以基干民兵为主的防汛抢险队伍,以备随时调用。具体人数为:
每村(公司)各50人,抢险队伍要配备足够的铁锹、麻袋等抢险工具,做到发生洪水时有物可用,有人可调。遇到特大险情,各单位防汛队伍必须服从大新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统一调动,随时做好增援辖区内和兴庆区其它重要地段抢险的准备。
(五)防汛物资储备。大新镇防汛办和各村要准备一定数量的编织袋、铅丝、木材等防汛物资,以备汛期调用。如遇特大险情,各单位防汛物资由大新镇防汛领导小组统一调用,账目资金随后结算。
四、超标准洪水应急撤离方案
当发生超标准洪水时,要按照首先确保人员和城市安全的抢险原则,全力做好人员撤离工作。
(一)人员撤离方案:各村(公司)要对辖区内所有危旧房屋逐户普查登记,制定切实可行的撤离、安置方案,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并明确具体安置位置。一旦发生暴雨、洪水,要由专人负责组织辖区内所有居住在危旧房屋内的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地带。城市居民向高大坚固的建筑转移。农村群众向主干路转移,逐步向高地集结。要坚持先儿童、老弱病残,后青壮年和身体健康者的原则。在险情严重的情况下,对不愿撤离的群众,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撤离措施。
(二)安置方案:对于撤离出来的人员,可安置在地势较高的房屋内,当房屋数量有限时,可搭建临时帐蓬或及时转移至安全、有居住条件的地方进行安置。
五、各村(公司)及有关部门、单位职责
各村(公司)负责本辖区内的防汛抗洪工作。发生灾情后,人武部及各村(公司)负责迅速组织民兵及群众开展抢险工作;民政所和财政所要及时做好灾民的生活供给保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时调济车辆转移运送灾民和救灾物资;城管所做好疫情和疾病预防工作;派出所负责做好洪灾期间的治安工作,防止不法分子趁火打劫;办公室做好各种宣传工作,把握住党的舆论方向,鼓励群众树立战胜洪灾的信心,开展生产自救工作。
六、防汛抢险纪律
(一)各村(公司)、辖区各单位、各部门抢险期间必须服从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各司其职。
(二)必须坚持执行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
(三)没有防汛领导小组的命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警戒命令和撤离阵地的命令。
(四)各防汛抢险责任单位要及时、如实向防汛领导小组报告抢险情况,不得虚报、瞒报,贻误战机。
(五)各防汛抢险队伍要严格岗位责任制,不得脱岗、离岗、缺岗。一经发现要予以严肃处理,由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要按照规定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六)要严格按照本预案所规定的抢险顺序进行抢险。
(七)防汛办要及时准确地掌握天气、气象变化等情况,不得因人为因素出现差错。
(八)有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在发生特大险情时,要无条件地服从防汛领导小组调度,投入到抢险工作中去,不得借口推诿。
(九)对于在抢险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对于虚报、误报、瞒报、不服从抢险命令、预防措施不到位或调度、指挥不力,并造成严重损失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及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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