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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04-202/2019-00103
  • 银兴新政发〔2019〕393号
  • 兴庆区大新镇
  • 兴庆区大新镇
  • 有效
  • 2019年12月04日
关于印发《大新镇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年12月04日 来源:兴庆区大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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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镇派出所、镇属站办、各村(社区、公司):

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根据银应急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2019〕108号文件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现将《大新镇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你单位,请认真落实。

 

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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