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大棚种植户安全注意事项告知书
为全面筑牢温棚园区安全防线,规范作业行为,保障园区人员人身与财产安全,现就园区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如下,望种植企业和农户在农业生产中加强管理。
1.定期对温棚内电器设备、供电线路、插座、开关等进行全面排查检修,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线路。
2.使用灌溉、升降、温控等各类电器设备停用后,及时切断电源,作业过程中,严禁湿手触碰开关、插座及各类用电设备,防范触电风险。
3.若发现线路漏电、电器设备运行异常等问题,第一时间停止使用,立即切断电源,并联系专业人员维修,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拆解、检修电气设施。
4.严禁未成年人进入温棚棉被升降区、配电区、物资存放区等危险区域,未成年人监护人须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温棚作业期间,必须安排专人现场值守,全程监管作业安全。
5.卷帘机操作人员应能够正确操作使用,未成年人不得操作卷帘机,卷帘机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启动卷帘机时,严禁主机和卷杆前站人。
6.园区全域严禁违规使用明火,禁止焚烧杂草、秸秆、地膜等易燃物品;严禁以取暖、烘烤作物等为由,违规使用明火。
7.园区内生产工具、农药、化肥、用电设备等物资,需分类定点、规范妥善存放,严防坠落、触电、误食等意外发生。
8.定期对卷帘机、棚架、棉被、棚膜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加固维修破损部件;定时清理棚区杂草、杂物,保持园区环境卫生整洁,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9.棚内严禁从事养殖,严禁大棚耳房住人,严禁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大棚外围严禁堆放杂草杂物。
10.棚区内严禁存放废旧物资。
兴庆区大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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