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202/2019-00010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9-01-22
发布机构 兴庆区大新镇 责任部门 兴庆区大新镇 关 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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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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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新镇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位于银川市区东部,是隶属于银川市兴庆区政府的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全镇面积33平方公里,1961年成立大新公社,2003年8月4日大新乡撤乡设镇。下辖6个行政村,1个农转非公司,6个社区,共70个村民小组,城乡总人口29223人。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推行依法治镇,促进群众性上访事件及刑事案件双减。以项目促发展,村集体和农民收入实现双增。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努力推动城乡一体化。注重民生改善,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新镇人民政府下设办公室、财政所、社会管理综合办公室、民政劳保所、城管市容综合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办公室、拆迁及项目办公室、团委、工会等部门。2019年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20人。在编实有人数34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事业人员18名。非在编人员18人,社区基干人员29名,网格员24人,临时工10人。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大新镇部门预算包括:大新镇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大新镇2019年部门预算——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大新镇2019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976.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76.1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76.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预算 976.1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2.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76.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91万元、农林水支出29.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21万元。

二、关于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7.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537.35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 279.07万元,下降22.23%。

人员经费462.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2.22万元、津贴补贴90.47万元、奖金8.5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5.5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4.2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1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3万元、住房公积金31.2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132.47万元遗嘱生活补助0.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4万元;

公用经费74.79万元,主要包括如,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4万元、咨询费0.3万元、手续费1万元、电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0.3万元、差旅费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租赁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被装购置费0.4万元、劳务费40.02万元、委托业务费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万元、其他交通费12.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38.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438.8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174.3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174.3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单位车辆燃油、维护等日常开支和镇其他方面的日常开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234.5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142.39万元,下降37.78%。主要用于社区基干、网格员及村队干部工资及日常工作支出;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支出(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9.94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无增减,主要用于支付塔桥村农户银古路宽幅林带租金。

三、关于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1.5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8年增加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产业结构调整出外考察学习;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公车改革无购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4.5万元,原因是车辆维修维护及燃油成本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0.1万元,原因是各类会议召开的需要。

四、关于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入总预算976.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76.1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总预算976.1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76.1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976.19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976.19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兴庆区大新镇本级及所属0行政单位和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4.7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8.26万元,增长104.73%。主要原因是:支付其他人员劳务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新镇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17085平方米,价值2032.67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5辆,价值71.53万元;办公家具价值50.65万元;其他资产价值631.83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17085平方米,价值2032.67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 5辆,价值71.53万元;办公家具价值50.65万元;其他资产价值631.83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 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 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大新镇增加了村警务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此项目的目的是为扫黑除恶活动更好的开展,形成长效机制,把基层治理工作狠抓落实,到年底进行更全面的项目绩效评价。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