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4010201009694XT/2021-00095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12-22
发布机构 兴庆区大新镇 责任部门 兴庆区大新镇 关 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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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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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位于银川市区东部,是隶属于银川市兴庆区政府的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全镇面积33平方公里,1961年成立大新公社,2003年8月4日大新乡撤乡设镇。2019年机构改革,与兴庆区燕鸽湖管委会合并,合并后下辖6个行政村,1个农转非公司,15个社区,城乡总人口110213人。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力、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力;推行依法治镇,促进群众性上访事件及刑事案件“双减”。以项目促发展,村集体和农民收入实现“双增”。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努力推动城乡一体化。注重民生改善,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下设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财经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综治中心等部门。2021年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年末实有人数42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事业人员24人。非在编人员24人,社区基干116人,网格员34人,自聘网格员5人。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大新镇人民政府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预算表(附件)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373.80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73.807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73.80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预算1373.807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8.13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4.48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6751万元、农林水支出39.94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5665万元。

二、关于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1.51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181.5147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527.3319万元,下降30.85%。

人员经费1128.38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2.3180万元、津贴补贴174.5603万元、奖金76.7494万元、绩效工资11.37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5.008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2.622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303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053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1091万元、住房公积金51.5665万元、医疗费7.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5.3170万元、退休费13.8万元、生活补助0.6万元、医疗费补助9.695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80万元;

公用经费53.13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万元、电费10万元、维修(护)费1.3万元、工会经费8.19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15.588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92.29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92.292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1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100 %。主要用于大新镇工作经费5万元及伙食补助1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021年预算137.3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3.8477万元,下降2.72%。主要用于基层党建及社区运转经费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支出(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021年预算39.9428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28.9892万元,增长264.65 %。主要用于支付银古宽幅林带租金及大新镇村庄周边绿化养护费。

  

三、关于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21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0万元。

四、关于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总预算1373.80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73.807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总预算1373.807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73.807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373.8075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1373.8075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本级1个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3.1325万元,比2021年预算下降154.9615万元,减少74.46 %。主要原因是:压缩政府机关及各社区、村运转工作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预算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14735平方米,价值1460.1731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13辆,价值143.2503万元;办公家具价值116.1264万元;其他资产价值817.1584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14735平方米,价值1460.1731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13辆,价值143.2503万元;办公家具价值116.1264万元;其他资产价值817.1584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因兴庆区人民代表大会已召开,但2021年决算尚未开始,填写表格及情况说明相关决算数时,以截止2021年11月30日实际执行数为对比数。

  第四部分  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