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新镇2025年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自评报告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财政厅 发展改革委 民委 农业农村厅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宁乡振发〔2022〕83号)文件精神,我镇对2025年实施的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绩效自评表、自评报告进行公示,具体情况附后。
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6030147
监督电话:12317
公示日期: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9日
附件:1.大新镇2025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绩效自评表
2.大新镇2025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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