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40102010091217P/2022-00053 文  号 银兴凤办发〔2022〕25号 生成日期 2022-04-02
发布机构 兴庆区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 责任部门 民生服务中心 关 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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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2022年社区工作者考核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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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2022年社区工作者考核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

现将《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2022年社区工作者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兴庆区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2日


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考核工作方案(试行)

为规范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管理考核、考核奖惩工作,进一步提升和增强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认同感、岗位吸引力和专业化水平,调动和激发社区专职工作者干事创业热情,努力建设一支讲政治、懂城市、会治理、作风好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1、凤凰北街所辖7个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者(社区“两委”成员及社区专职网格员);2、本年度调换社区的社区工作者;3、试用期的基干和网格员不参加考核。

二、考核时间

2022年

三、考核人员

街道包委领导、包委干部 、社区书记、居民和党员代表、社区工作人员(基干、网格员、公岗)

四、考核方式

重点考察社区专职工作者政治素质、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工作作风和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工作实绩及日常考勤。社区书记考核由主要领导、副职领导、四办三中心主任考核,“两委”成员由街道包委领导、包委干部 、社区书记、居民和党员代表、社区工作人员(基干、网格员、公岗)进行考核;街道抽调的社区“两委”人员由主要领导、副职领导、四办三中心主任考核。

五、考核和奖惩

(一)考核等次:1、优秀(90-95分),合格(80-89分),基本合格(60-79分),59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平时优秀考核比例不得超过15%。社区在街道重点工作比如创城、防疫、舆情等工作中出现严重工作失误,季度内被通报批评3次及以上,给街道造成恶劣影响的社区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季度考核不得被评为优秀等次。

(二)评分占比:1、社区书记考核评价测评主要领导赋分占50%;副职领导赋分占30%;四办三中心主任赋分占20%;2、社区基干、网格员绩效测评包委领导赋分占30%、包委干部赋分占20%、社区书记赋分占20%、社区工作人员互评(基干、网格员、公岗)占20%、居民和党员代表赋分占10%。3、抽调街道基干、网格员考核测评主要领导赋分占40%;副职领导赋分占30%;四办三中心主任赋分占30%。

(三)奖惩:1、社区专职工作者有见义勇为行为、有重大创新成果、在重大政治任务或者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经街道研究并报县级组织和民政部门审核后,本年度考核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受比例限制。社区主要负责人实行单列考核,考核等次由街道统筹确定。2、考核结果作为社区工作者续聘、解聘、绩效奖罚、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对各社区工作者季度考核一次不合格的,由纪工委进行提醒谈话,绩效工资扣罚300元;一年中有两个季度考核不合格的,由纪工委进行约谈,绩效工资扣罚600元;一年中三个季度考核不合格的,将进行劝退或解聘。以上扣罚绩效工资用于奖励优秀等次的社区工作者。

(四)退出机制:有以下七种情形之一的应依照程序劝退、辞退,直至开除,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选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和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的或连续3个季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连续2个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连续3个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3)多次违反街道、社区内部管理等规章制度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社区或社区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5)受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或者受开除政务处分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退出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