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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01月30日
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3年01月30日 来源:兴庆区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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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市、区政府决议、决定的落实,对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

2、组织领导街道区域经济工作,制定街道经济发展规划,检查、督促各经济组织开展工作,负责街道财政预算和收支管理,进行财务审计和有关项目统计。

3、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开展民事调解,保护老人、儿童、妇女、残疾人和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保障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4、开展群众文化、科普、体育、校外教育及卫生保健工作,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5、开展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市容卫生、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工作。

6、开展社会救济、社区服务、离退休人员管理、征集兵员。

7、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建设,提高居民委员会自治能力,发挥社区居委会作用。

8、参与城市建设、危房改造及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防汛、防水、防震、交通管理、抢险救灾工作。

10、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做好为居民群众服务工作。

11、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部门预算包括:兴庆区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本级预算,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一级预算单位。


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12.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12.7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2.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预算712.77万元,包括: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逐项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4.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42万元。

二、关于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6.3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496.3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843.17万元,下降62.95%。

人员经471.05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7.3536万元、津贴补贴34.8732万元、奖金9.4021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40.508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0.254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20.254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357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422万元、住房公积金35.01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1万元。

公用经费 28.75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6万元差旅费2万元,工会经费5.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8.4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利支出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16.46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216.4696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10万元,2022年执行数相等,主要用于办事处采暖费及物业费支出、卫生、民政、就业、文体、宗教、信访、武装、综治综合工作经费,其中办公费5万元,物业管理费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023年预算39.76万元,与2022年执行数一致主要用于办公费21.76万、维修维护费4万元、委托业务费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万元。

三、关于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

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22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此费用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公务车数量无变动;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此费用发生

四、关于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 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 0万元。2022年执行数一致

人员经费 0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0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 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包括:按政府收支科目类、款、项,用途分项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 0万元,2022年一致

五、关于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收入总预算712.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12.7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万元;支出总预算712.7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712.7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712.77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 0万元,占 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 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712.77万元,占100%;事业支出 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 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12.77万元,2022年预算增加137万元,上升23.79%。主要原因是:2023年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的政府聘用人员将基础绩效奖纳入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2937.75平方米,价值746.92万元;土地 0平方米,价值 0万元;车辆1辆,价值7.59万元;办公家具价值141.46万元;其他资产价值262.02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2937.75平方米,价值746.92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 0万元;车辆1辆,价值7.59万元;办公家具价值141.46万元;其他资产价值262.02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0平方米,价值 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无。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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