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40102010091217P/2022-00041 文  号 银兴凤办发〔2022〕33号 生成日期 2022-04-26
发布机构 兴庆区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 责任部门 兴庆区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 关 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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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公益性岗位人员勉海玲同志劳动关系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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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公益性岗位人员2019(区)批次人员勉海玲2019.6.1-2022.5.31),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经研究,同意于2022年430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函告。

兴庆区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