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208/2018-93096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8-12-17
发布机构 兴庆区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 责任部门 兴庆区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办事处农村集体资 产清产核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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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 37号)、国家农业部等九部委《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7] 11号),《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8]14号)、《宁夏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宁党厅字[2018]7号)、兴庆区委办公室、兴庆区政府办公室《兴庆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银兴党办发[2018] 86号),丽景街办事处《丽景街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我办事处对北塔村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村上按照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开展清产核资相关工作。现将清产核资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因我办事处无涉农业务,北塔原隶属丽景街办事在此次工作中的宣传,培训及一些农经业务仍委托丽景街接洽北塔村完成。

(一)组织成立方案制定情况

丽景街办事处于5月24日下发《关于成立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的通知》(银兴丽办发[2018]117号),成立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小组,主任姬晓莉担任组长,副主任任桂霞担任副组长,办事处分管领导、农经站工作人员及各村两委会成员担任成员。凤凰北街办事处主任与建平专门负责北塔村工作的落实并制定了《丽景街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北塔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经招标,由宁夏玖越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同时,北塔村按照要求成立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村队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并成立三个小组分别落实清查、评估处置及核实工作;资产清查组(由两委会成员、村监会或理财小组、村报账员、村民代表、会计事务所共7- 9人组成);资产评估组(由村两委成员、村监会或理财小组、村报账员、共7-9人组成);资产核实组(由村监会或理财小组、队长、党小组长共5-7人组成)。

(二)宣传及培训情况

1、由于我办事处没有涉农业务,所以在宣传及培训方面北塔村由丽景街道办事处安排实施,丽景街先后多次召开宣传培训会议。2018年5月邀请自治区农牧厅专家老师到丽景街对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培训,北塔村两委村成员及各队队长参加了培训。对农业部等九部委《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和《宁夏农村集体资产清严核资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讲解,传达了中央、自治区清产核资工作会议精神,解读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北塔村清产核资小组成员参加了此次培训会。会议围绕政策依据、总体要求、工作万案、组织领导和操作实务五个万面对清产核资工作做了进一 步讲解,并对清产核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2、丽景街办事处于2018午4月26日召开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动员会,研究决定成立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小组,会议明确了资产清查组、资产评估组、资产核实组工作内容。通过此次会议的召开,参会人员理清了思路,提高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业务操作能力,为下一步清产核资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丽景街办事处于2018年10月10日特邀请老师对各村清产核资工作进行核查,会议中老师对清产核资步骤程序、报表填写等操作实务进行了详细讲授,并进行了现场答疑。老师针对性的建议和指导,为北塔村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提供了帮助。随后,办事处农经站对各村清产核资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并要求各村做好清产核资工作的档案归集工作。要求各村做好清产核资内容的公开公示工作,各村要在村公开栏公示。

二、清产核资开展情况

(一)清产核资完成情况。

1、北塔村集体资产清严核资工作已经严格按照清查、评    估处置、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七个步骤,完成。

(1)为落实清查工作,北塔村资产清查小组对村队集体资产进行了逐笔逐项清查,对资金、资产的清查,以农经站会计账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了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对资源性资产的有无也进行了落实,北塔村无资源性资产。

(2)为完成评估处置工作,理顺村队集体债权债务关系,北塔村依法依规进行了核实程序。通过公示、面询、函证、账证核对等方法,取得书面核对凭证,摸清集体债权债务情况,并对债权组织清收。同时,各村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小组召开了评估会议,对符合核销条件的不良资产,通过清产核资小组会议作出初步决策,经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决策后,上报办事处确认核销。

(3)为顺利完成登记工作,要求北塔村在清产核资过程中要做到清查一项登记一项,严格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填写《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做到内容全面、事实清楚、数字准确、不遗不漏。

(4)北塔村对已清查登记的集体资产,核实小组进一步逐笔逐项核实。重点对资产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核实。经过核实后的资产,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5)北塔村对经清产核资小组初步核实后的集体资产,通过村务公开栏进行了公示,向群众和有关当事人征求了意见。公示期间,北塔村同时安排了清查核实人员,接待农民群众的咨询和反映,公示期间群众对资产情况未有异议。

(6)公示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北塔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确认,并形成会议纪要及相关录像资料。

(7)清产核资结束后,北塔按照农业部要求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填报工作,校验核对数据,自查无误后将清产核资结果报送办事处,由办事处审核后上报至兴庆区农牧局。

2、办事处于2018年10月26日下发了《关于开展村集体债权债务清理清收清偿的通知》要求各村对村集体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清收清偿,形成债务人名单,对债权进行清收,对目前有条件偿还的债务进行清偿,对目前没有条件偿还的债务制定清偿计划,经过努力,已经清收某公司下欠多年的征地费71万余元。

3、资产清查小组对村队资产进行了实地盘查,并得到清产核资小组及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续将做好了相应账务处理工作;资产清查小组盘查出的无具体使用价值的资产及查无实物的固定资产,经清产核资小组及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做出了相应的核销账务处理工作。

(二)三类资产清查结果。

见附各村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三)产权归属确权情况。

北塔村按照要求,充分考虑不同集体资产形成过程和历史沿革,从有利于管理实际出发,从兼顾国家与集体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明晰了产权权属关系。

(四)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1、根据自治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检查验收方案>的通知》(宁农产权办[2018]2号),丽景街特制定了《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登记制度》、《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保管制度》、《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使用制度》、《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处置制度》、《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监督管理制度》、《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年度清查和定期报告制度》等6个制度,并要求各村根据办事处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

2、丽景街特制定了《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农村清产核资工作联系制度》与《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清产核资工作联系手册》,即完善了各村的工作联系制度,又加强了各村清产核资工柞的联系与沟通。

(五)管理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自治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检查验收方案>的通知》(宁农产权办[2018]2号),我办事处北塔村清产核资结果及时的录入了农业农村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梭资上报系统中,并完成了上报工作。

(六)政策落实情况。

我办事处要求北塔村对集体资产被长期借出或者未按规定手续租赁转让的行为进行清查,对侵占集体资金和资产的行为进行清查,对涉及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清查,对借机违规处置和私分集体资产、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等问题进行清查,未发现此类现象。

(七)整改落实情况。

银川市兴庆区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18日对丽景街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行督查,对于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特安排专人负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对接整改,要求北塔按照要求整改落实。

三、存在问题

在此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了几点问题,一是由于历史原因,财务上出现的债务年代久远的、无法说明形成事实、对无人了解债权债务的情况,给目前财务清理工作带来了一些困难。

四、意见建议

北塔村对于年代久远、无法说清形成事实的债务,及年代久远的一些投资项目,出具情况说明、以正式文件向办事处提交核销报告,待办事处批准后正常核销。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对北塔村经过审核通过的“三资”情况处理结果要再次在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抓紧做好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三是以此次清产投资为基础做好村上及各队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兴庆区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