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部门信息公开 > 兴庆区富宁街街道办事处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社会救助

  • 1164010201009088XX/2025-00146
  • 兴庆区富宁街街道办事处
  • 兴庆区富宁街街道办事处
  • 有效
  • 2025年12月30日
兴庆区富宁街2025年12月份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情况
时间:2025年12月30日 来源:兴庆区富宁街街道办事处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一、低保金

低保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765

城市低保157户,207人,发放低保资金15.8926万

、特困供养金

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995

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250

9名特困供养人员发放特困供养金0.9720万元

发放12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资金1130元(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

三、高龄低收入津贴

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标准:

80-89岁:450元/人/月;

90周岁以上:500元/人/月;

城市高龄低收入老年人3人,发放高龄津贴0.14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