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现将《解放西街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若干意见》精神,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银兴政办发(2018)34号关于印发《兴庆区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解放西街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共十九大精神,以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为主线,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切实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开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力争在2018年底,在辖区各类企业、行业商(协)会建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在综治中心设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窗口,加强调解组织基础建设,提升调解工作服务水平,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扎实开展,通过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形成协商、调解、仲裁相衔接的多渠道纠纷化解机制,最大限度将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解放西街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玲
副组长:马克军 郭东丽
成 员:祝宏娟 赵海清 金琳 安淑春 邢君琴 肖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动监察中队,赵海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及各部门的联络沟通工作。
(二)组织机构
西街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劳动监察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指导、监督本辖区内各社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及劳动人事争议调处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工作分工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调解处理本辖区内的各类劳动人事争议,劳动监察中队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在街道综治中心设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窗口,配备一名专职调解员。
街道工会要通过职业化工会主席、依托企业工会组织,在辖区各建会企业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监督指导开展日常工作,发现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时,要积极做好调处工作,并于每月25日汇总业务调解数据。
工商联具体抓好辖区行业商(协)会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组建,并督促其正常开展工作,确保辖区各行业商(协)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机构、制度、设施到位,发现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时,要积极做好调处工作,并于每月25日汇总业务调解数据。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8年4月)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召集街道相关业务部门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讨论制定实施方案,对此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和部署。
(二)实施阶段(2018年5月)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全面规范调解组织名称、标识、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调解员行为,建立健全调解受理登记、调解处理、告知引导、回访反馈、档案管理、统计报告、工作考评等制度。在综治中心设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窗口,设立公示牌、信息显示屏和提供服务指南、文书模板等方式,向当事人提供有关信息,为当事人申请调解等活动提供便利服务。
(三)全面运行阶段(2018年7月)
自2018年7月起,街道劳动监察、工会、工商联要各负其责,确保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正常运行,并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的各项政策培训,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率及成功率。
五、工作要求
(一)制定工作方案
西街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应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优质完成,街道工会、工商联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协调配合。
(二)提高经办能力
劳动人事调解委员会成立后,相关工作人员应积极与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沟通,有针对性的学习相关知识,不断提升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经办水平。
(三)落实保障措施
按照方案制定的实施步骤和时间要求,尽快组建西街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成立调解领导小组,配备专职调解员,建立调解工作制度,提供办公场所,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有序开展。
兴庆区解放西街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