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低保金
低保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6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5520元。
本月上报城市低保对象125户169人,发放低保资金107188元。
二、高龄津贴
80岁以上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标准:80-89岁,450元/人/月;90-99岁,500元/人/月;100岁以上,700元/人/月。
本月上报城市高龄低收入老年人3人,发放高龄津贴1400元。
三、特困供养金
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858元;
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250元。
本月上报集中供养特困人员3人,发放特困供养金3750元;上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1人,发放特困供养金858元。
四、困难残疾人补贴
本月上报享受低保的困难残疾人74人,发放生活补贴13900元;本月上报未享受低保的困难残疾人62人,发放生活补贴11500元;本月上报重度残疾人285人,发放护理补贴34200元。
五、孤儿养育津贴
本月上报孤儿1人,发放孤儿养育津贴1000元。
六、价格临时补贴
标准:低保对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孤儿20元/人/月。
上报10月份城市低保对象123户167人,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340元,上报10月份低保边缘家庭2户4人,发放价格临时补贴80元,上报10月份城市高龄低收入老年人2人,发放价格临时补贴40元;上报10月份分散特困供养人员1人,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0元;上报10月份孤儿1人,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0元。
七、临时救助
本月上报临时救助10户12人,发放救助资金5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