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低保金
低保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6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5520元。
本月上报城市低保对象125户171人,发放低保资金108919元。
二、高龄津贴
80岁以上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标准:80-89岁,450元/人/月;90-99岁,500元/人/月;100岁以上,700元/人/月。
本月上报城市高龄低收入老年人3人,发放高龄津贴1400元。
三、特困供养金
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858元;
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250元。
本月上报集中供养特困人员3人,发放特困供养金3750元;上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1人,发放特困供养金858元。
四、困难残疾人补贴
本月上报享受低保的困难残疾人74人,发放生活补贴13730元;本月上报重度残疾人278人,发放护理补贴33360元。
五、孤儿养育津贴
本月上报孤儿1人,发放孤儿养育津贴1000元。
六、增发自治区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开斋节补贴)
上报为125户171名城市低保对象增发2023年自治区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开斋节补贴)30780元;为3名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增发2023年自治区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开斋节补贴)540元;为1名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增发2023年自治区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开斋节补贴)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