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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岗位设置
时间:2026-04-16 来源:兴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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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兴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兴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机关服务中心)为兴庆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科级。

第三条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兴庆区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审核工作职责划入兴庆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第四条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机关服务中心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机关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深化机关后勤服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稳步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制定兴庆区政府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兴庆区合署办公区办公用房的统一管理、调配、维修和兴庆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年度数据上报等服务保障工作。

(三)负责兴庆区合署办公区公用设施的规划、建设;负责兴庆区合署办公区公共区域的物业管理,承担供水、供电、供暖、绿化、消防、安防、卫生等后勤事务管理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

(四)承担兴庆区内大中型会议及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兴庆区政府大楼会议室的调配、卫生及会务保障工作。

(五)协调和指导监督兴庆区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节水、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相关数据审核上报及检查评比工作。

(六)承担兴庆区公务用车平台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兴庆区领导各类考察、调研及公务活动的车辆保障工作;负责兴庆区政策规定范围内单位公务用车的服务保障工作。

(七)负责兴庆区各机关餐厅的承包运营、经费核算、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兴庆区公务接待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大型活动、会议及区委、区政府领导外出考察的后勤保障工作。

(八)负责兴庆区县级领导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九)贯彻落实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部署和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兴庆区委要求,落实相关领域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

(十)完成兴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机关服务中心岗位设置:

(一)综合岗

负责中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建工作;承担行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负责机关财务、人事、培训、考核、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兴庆区合署办公区办公用房的统一管理、调配、维修和兴庆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年度数据上报等服务保障工作;制定本单位采购工作的相关制度和流程,负责机关服务保障所需物资的采购工作;负责兴庆区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办公室用品的洗涤及生活服务等工作。

(二)节能岗

协调和指导监督兴庆区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节水、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相关数据审核上报及检查评比工作。

(三)餐饮物业岗

负责兴庆区合署办公区公用设施的规划、建设;负责兴庆区合署办公区公共区域的物业管理,承担供水、供电、供暖、绿化、消防、安防、卫生等后勤事务管理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负责兴庆区各机关餐厅的承包运营、经费核算、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各合署办公区物业及机关餐厅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四)会务接待岗

承担兴庆区内大中型会议及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兴庆区政府大楼会议室的调配、卫生及会务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兴庆区公务接待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大型活动、会议及区委、区政府领导外出考察的后勤保障工作。

(五)公车管理岗

承担兴庆区公务用车平台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兴庆区领导各类考察、调研及公务活动的车辆保障工作;负责兴庆区政策规定范围内单位公务用车的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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