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中山南街办事处:
现将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下发的《关于兴庆区南门广场及周边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银审服(批)发[2018]91号)文件转发给你单位,请严格按照批准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内容,扩大投资规模。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公开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把工程质量关和安全施工,确保工程按期完成并投入使用。
银川市兴庆区经济发展局
2018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 引 号 | 640104-101/2018-16873 | 文 号 | 银兴经发〔2018〕52号 | 生成日期 | 2018-04-10 |
发布机构 | 兴庆区经济发展局 | 责任部门 | 兴庆区经济发展局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是否有效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