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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04-101/2017-36062
  • 银兴经发[2017]91号
  • 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兴庆区经济发展局
  • 有效
  • 2017年05月03日
关于调整银川宝丰学校及文体活动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2017年05月03日 来源: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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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兴庆区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调整银川宝丰学校及文体活动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收悉,根据2016年第七次、第十一次和第十二次土地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现就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宝丰文体活动中心从该项目中调出,单独进行审批建设。调整后总占地面积约251.32亩,总建筑面积约112950平方米,具体用地范围和规模以规划、国土部门勘测定界为准。

  二、原则同意将银川宝丰学校及文体活动中心项目名称变更为“2017年兴庆区东部学校及幼儿园建设项目”,项目中涉及的学校及幼儿园名称变更如下:宝丰第一幼儿园名称变更为“银川市第三幼儿园分园”; 宝丰第二幼儿园名称变更为“银川市第四幼儿园分园”;宝丰小学名称变更为“兴庆区第三十二小学”;宝丰中学涉及的初中名称变更为“银川市第三十一中学”,高中名称变更为“银川市兴庆区高级中学”。

  三、其他事项仍按《关于银川宝丰学校及文体活动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银兴经发[2016]158号)执行。

  四、接此批复后,请按照调整后的建设内容,抓紧开展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并根据规划设计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定。

  银川市兴庆区经济发展局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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