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调整我区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价格的通知》(宁价商发〔2017〕38号)的规定,我委对供本区中小学2021年秋季使用的教材零售价格进行了核定,现予公布(详见附表)。凡未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零售价格的教材以及教材上未注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文号的,不得在我区中小学校发行销售。
附表:宁夏2021秋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1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 引 号 | 640104-101/2021-00044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1-08-20 | |
发布机构 | 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 | 责任部门 | 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是否有效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