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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2010090791J/2023-00007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12-23
发布机构 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银川市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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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兴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速度、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预期目标及调控建议;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和产业的发展规划;受兴庆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兴庆区人大提交兴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汇总分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分析研究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

3、参与拟定产业结构调整方向,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与措施;参与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4、承担兴庆区服务业发展相关工作,统筹和指导、协调、推动兴庆区服务业发展。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5、参与拟订人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民政、体育、旅游等发展措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相关工作;规划、协调兴庆区社会发展工作,评估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推动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6、负责审核上报由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审批的重大建设项目及批准后的跟踪服务。

7、承担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能,提出兴庆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意见措施;承担争取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政府投资项目、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

8、执行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兴庆区工业、信息化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承担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相关工作,指导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协调辖区工业企业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相关安全生产职责。

9、促进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指导协调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有关信息化和信息产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及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和技术装备升级工作,促进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工作;指导、协调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10、指导中小微企业发展,争取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有关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扶持政策和资金。

11、综合协调节能降耗工作,建立完善兴庆区节能目标考核机制,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工业环保产业发展。

12、承担粮食管理职责,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等。

13、配合银川市监测辖区粮食、重要物资和应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兴庆区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的兴庆区投资项目;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

14、承担兴庆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具体工作。协调推进辖区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重要事项,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督导落实辖区军民融合发展有关工作。

15、承担兴庆区服务业和工业人才服务相关工作。

16、负责在兴庆区范围内组织实施价格、收费管理;负责价格监测工作。负责涉案物品的价格认证。负责民办幼儿园和物业收费备案。

17、承接、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银川市人民政府、兴庆区人民政府取消、调整、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

18、承办兴庆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包括: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预算。


  

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

  ——预算表

  表格详见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兴庆区发改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发改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56.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6.6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6.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982.82万元。支出预算256.68万元,包括: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逐项说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1万元。

二、关于兴庆区发改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发改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206.68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67.45万元,下降24.61%。

人员经费194.76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基本工资36.91万元、津贴补贴42.37万元、奖金17.8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5.53万元、伙食补助费0.00万元、绩效工资0.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9.67万元、离休费0.00万元、退休费4.80万元、抚恤金0.00万元、生活补助0.00万元、医疗费4.35、助学金0.00万元、奖励金0.00万元、住房公积金12.91万元、提租补贴0.00万元、购房补贴0.0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4万元;

公用经费11.92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办公费0.50万元、印刷费0.00万元、咨询费0.00万元、手续费0.00万元、水费0.00万元、电费0.00万元、邮电费0.00万元、取暖费0.00万元、物业管理费0.00万元、差旅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维修(护)费0.00万元、租赁费0.00万元、会议费0.00万元、培训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专用材料费0.00万元、劳务费0.00万元、委托业务费0.00万元、工会经费2.06万元、福利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他交通费5.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0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0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发改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032.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5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1982.82万元。包括:按政府收支科目类、款、项,用途分项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1.5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1.5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四争工作以奖代补;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50.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164.6万元,下降75.99%。主要用于“十四五”规划编制费以及信用体系建设、粮食和物资储备等业务经费;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22年预算10.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1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以奖代补资金;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2年预算62.1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145.77万元,下降70.09%。主要用于清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2022年预算1973.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839.10万元,增长81.16%。主要用于支付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2022年预算32.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166.67%。主要用于支付应急物资款项。

必须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逐项说明。

三、关于兴庆区发改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兴庆区发改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21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无。

四、关于兴庆区发改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兴庆区发改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0.0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人员经费0.00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基本工资0.00万元、津贴补贴0.00万元、奖金0.0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0.00万元、伙食补助费0.00万元、绩效工资0.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00万元、离休费0.00万元、退休费0.00万元、抚恤金0.00万元、生活补助0.00万元、医疗费0.00万元、助学金0.00万元、奖励金0.00万元、住房公积金0.00万元、提租补贴0.00万元、购房补贴0.0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0万元;

公用经费0.00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办公费0.00万元、印刷费0.00万元、咨询费0.00万元、手续费0.00万元、水费0.00万元、电费0.00万元、邮电费0.00万元、取暖费0.00万元、物业管理费0.00万元、差旅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维修(护)费0.00万元、租赁费0.00万元、会议费0.00万元、培训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专用材料费0.00万元、劳务费0.00万元、委托业务费0.00万元、工会经费0.00万元、福利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他交通费0.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0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0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发改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0.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包括:按政府收支科目类、款、项,用途分项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0.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用于无。

五、关于兴庆区发改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发改局2022年收入总预算2239.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6.6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982.82万元;支出总预算2239.5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56.6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982.82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239.50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00万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2239.50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投资支出0.0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占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兴庆区本级及所属1个行政单位和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9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34万元,增长38.93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所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兴庆区发改局政府采购预算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15日,兴庆区发改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价值0.0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00万元;车辆1辆,价值4.06万元;办公家具价值9.86万元;其他资产价值46.22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0平方米,价值0.0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00万元;车辆1辆,价值4.06万元;办公家具价值9.86万元;其他资产价值46.22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0平方米,价值0.0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00万元;车辆0 辆,价值0.0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   0.0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 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兴庆区发改局预算内无重点项目,故无绩效评价。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

  ——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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