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的新特点新任务新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根据兴庆区委办公室、兴庆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庆区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兴党办发[2018]92号)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区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全区宗教工作会议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兴庆区三届二次全体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工作主题,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及法律法规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理论政策水平,提升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实现“兴庆率先”、构筑和谐社会环境营造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两观”宣传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兴庆区经济发展局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邢波
组 员:文菁 李刚 韩丹 张海英
办公室负责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制定、活动开展及信息报送。
三、内容及方法步骤
“两观”宣传教育活动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检查验收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7日-5月14日)
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掌握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的基本内容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方针的基本内容,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水平,切实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做好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切实维护好兴庆区当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营造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5日-9月30日)
1.学习内容
组织干部职工重点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基本理论;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老一辈革命家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论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断;新时期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方针;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区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和全区宗教工作会议;习近平、李克强及其他中央领导同志来宁视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人员范围
“两观”宣传教育活动参加人员范围主要有:兴庆区经济发展局全体干部职工。
3.活动形式
将“两观”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局党组重要学习内容,与干部理论学习结合起来,与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采取集中学习或干部职工自学等多种形式开展。通过专家辅导、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及微信工作群等形式,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两观”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效。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全体干部职工要联系各自工作实际开展学习讨论,通过广泛讨论,查找各自领域民族宗教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分析、研究解决的方法和措施,增强做好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地维护兴庆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干部职工每人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三)督查验收阶段(10月中旬)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期间,兴庆区政研督查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活动各阶段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局办公室于10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总结报兴庆区“两观”领导小组办公室(兴庆区民族宗教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此次“两观”宣传教育活动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前夕开展的一项全市性学习教育活动。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活动开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抓好落实,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广泛参与,注重实效。因此项活动将纳入兴庆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由兴庆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和兴庆区“两观”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共同考核赋分。全体干部职工要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和当前实际,不断强化“两观”宣传教育活动的效果,提高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识,明确维护兴庆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的重要性。
银川市兴庆区经济发展局
2018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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