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调整我区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价格的通知》(宁价商发〔2017〕38号)的规定,我委对供本区中小学2022年春季使用的教材和教辅材料零售价格进行了核定,现予以公布(详见附表)。凡未经宁夏发展改革委核定零售价格的教材和教辅材料,以及未注宁夏发展改革委批准文号的,不得在我区中小学校发行销售。
索 引 号 | 11640102010090791J/2021-00067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1-12-30 | |
发布机构 | 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 | 责任部门 | 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是否有效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