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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2010091292G/2023-00079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8-11
发布机构 兴庆区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交通运输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银川市兴庆区2023年新燕路、银镇路、头塘公路等九条农村公路路况 提升工程设计项目(第二批)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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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银川市兴庆区2023年新燕路、银镇路、头塘公路等九条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设计项目(第二批)(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全区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宁交函〔2023〕18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自筹及专项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银川市兴庆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宁夏浩润佰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银川市兴庆区2023年新燕路、银镇路、头塘公路等九条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设计项目(第二批)对九条道路进行路面病害处理及路面改造提升,改造段路线总长 43.59km,旨在通过对路面进行提升改造,全面恢复路面抗滑性能、行驶舒适性,提高道路整体服务品质和使用性能,进而提升道路整体路况。本次招标主要包括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内容。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对应施工工程 工作内容

设 计 银川市兴庆区2023年新燕路、银镇路、头塘公路等九条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设计项目(第二批) 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条件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须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能力 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2年度)经财务审计完整的财务报表,并且要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近一年(2022年)年无亏损;(财务报表中利润表所列项);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2)若投标人为新成立的公司且不满一年的可提供自公司成立日期后(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的财务报表,且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3)投标人如为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指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企业

业绩 投标人近 5 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内至少完成过一个公路工程设计业绩。(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复印件)

企业

信誉 投标人信誉应满足“投标人须知”1.4.4 项规定的内容,还应满足如下条件: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及“信用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决定(交法规〔2020〕1 号)文第 25 条规定,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为准);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主要

人员 项目负责人 1 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近 5 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内至少担任过一个公路工程设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中,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主办方(牵头人)具有/;联合体成员具有/。只允许一个联合体主办方和/个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只允许承担本项目/任务。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宁夏”( http://www.nxcredit.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于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1日至2023年08月18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8:00时,将投标登记表以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3450205131@qq.com;发送邮件名称及PDF文件名称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代理机构确认收到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单位指定邮箱。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变更公告”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6.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1日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银川市文化东街241号永康巷与文化东街交岔路口东北角二楼)开标厅

6.3 本次招标采用公路综合评估法双信封,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兴庆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北街宁景花园旁办公楼8楼(宁景巷3号)

邮政编码:750001

联 系 人:李峰

电    话:0951-216055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浩润佰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113

邮政编码:750002

联 系 人:王雅星

电    话:0951-5982285

电子邮件:345020513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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