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兴庆区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队伍建设,完善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简便易行、充满活力的选拔机制,结合兴庆区教育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基本原则
本着专业岗位选专业人才的要求,开展综合比选任职,坚持注重实际、群众公认、民主公开、人岗相适的原则。主要通过经历业绩量化比工作实绩、岗位匹配性评价比人岗相适情况,对参加综合比选人员进行量化评价,综合比较,择优选任。
二、比选岗位、范围、方式
比选岗位: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小学语文教研员1名
比选范围:兴庆区教育系统
比选方式:采用综合比选的方式竞争性选拔拟任人选
三、任职基本条件
(一)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立德树人,廉洁从业。
2.具有该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教育教学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3.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任兴庆区直属小学教务主任及以上职务三年以上。(截止日期2017年6月1日)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教育)专业,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5.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即197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自治区级骨干教师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为推荐对象
1.涉嫌违法违纪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2.受处分期间者。
3.近三年(2014年6月1日-2017年6月1日)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情形的。
四、程序和方法
(一)个人申报。依据方案,个人提出申请,在校内公示后上报。
(二)经历业绩量化。
1.自评。主要包括任职资格、近五年获奖情况、近五年工作实绩等能反映申报人综合素质和工作业绩的多项指标,由申报人如实填写《兴庆区教师发展中心小学语文教研员经历业绩及考核量化评价表》进行自评,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成立兴庆区教育局综合比选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对申报人选自评进行审核。审核中,若与个人自评分数不一致,领导小组须及时取证核实,并将结果告知申报人选,由其签字确认。经历业绩量化满分为60分,按实际得分计入总成绩,按成绩高低顺序遴选前三名进入下一轮比选。
(三)陈述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基本能力素质、领导能力、工作实绩、潜质要求。组织提名人选现场进行个人陈述,陈述内容包括本人近三年工作情况、优势特长、对教研员岗位的认识,以及个人打算等,时间不超过10分钟。比选领导小组组织兴庆区班子成员和教育系统相关人员根据个人陈述和平时工作、生活、纪律等表现,现场填写《岗位匹配性评价表》,对初始提名人选进行评价。岗位匹配性评价得分满分为20分,按实际得分计入总成绩。本轮按前两项总成绩高低顺序遴选前两名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教育局安排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了解工作实绩、集体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评价为20分,按实际得分计入总成绩。三项总分为100分。
(五)选调研究。根据考察对象综合考察量化得分提出拟选调建议人选,经比选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选调人员,选调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批办理调任。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纪律
此次综合比选工作,在兴庆区教育局的领导下进行,由兴庆区教育局综合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综合比选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孙自文 兴庆区教育党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
成 员:
马晨晓 兴庆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袁 辉 兴庆区教育局副局长
哈 兵 兴庆区教育纪工委书记
贺安宁 兴庆区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杨极宏 兴庆区教育局人事财务办公室主任
王 敏 兴庆区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
王丽红 兴庆区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
参与提名人选有弄虚作假、拉票、行贿、舞弊等不正当活动和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与比选资格,并严肃处理, 5年内不予评优评先。参与综合比选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公道正派、 严谨细致、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和纪律,对违反纪律的,将严肃查处。
银川市兴庆区教育局
2017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