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通知》宁教函[2018]274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兴庆区教育局关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润雨计划项目的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兴庆区教育局关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润雨计划项目的实施方案》
银川市兴庆区教育局
2018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按照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近年来在全区开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的通知要求,为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以下简称励耕计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以下简称润雨计划)在兴庆区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助内容
1、资助范围
励耕计划的资助范围为兴庆区教育局各小学、初中(包括直属民办学校),润雨计划的资助范围为兴庆区各公办幼儿园及审批设立的民办幼儿园。
2、资助对象
兴庆区各中小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编专任教师、幼儿园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专任教师,重点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一线教师。个别退休、特岗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也可以予以资助,比例不得超过总名额的10%。教育行政人员、学校工勤人员不予资助。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享受资助的教师必须是与学校签订了劳动合同,学校为其缴纳了社保金的人员。
3、基本条件
申请资助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生活俭朴,诚实守信;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优先考虑单职工家庭因大病及重大事故致贫的教师家庭;优先考虑大病需要长期进行治疗(且自付费用较高)的教师家庭;优先考虑多名家庭主要成员有大病且致贫的教师家庭;原则上近三年内享受过各类资助的教师不再重复享受资助。
4、资助名额、标准
各学校按实际存在的特困教师进行申报,教育局按自治区教育厅分配的实际名额筛选确定人员。资助标准按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每年的文件要求为准。
二、实施步骤
1、申请与初审
凡符合资助条件的教师均可向所在学校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由教师本人如实填写“励耕计划教师申请表”或“润雨计划教师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疾病诊断书、医疗费用票据等材料)。各学校须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教师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受助教师名单报教育局进行评审。
2、审批审核
(1)教育局组织人员对相关学校上报的教师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按当年分配的名额确定人选,并将确定的人员名单在兴庆区教育信息网和各相关学校同时进行公示。公示如有异议,由教育局组织专项调查组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公示无异议后,由教育局组织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
(2)自治区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上报材料审核后上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3)中国教育基金会对上报的申请资助的教师名单进行终审,如无异议即确定受助资格。
3、资金管理与发放。
(1)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按最终确定的受助教师名单,将本学年的资助资金一次性核拨至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2)教育局收到资助资金后,按规定的资助标准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给每位受助教师,并组织教师进行签收。
(3)各学校和教育局建立励耕计划、润雨计划受助教师档案,受助教师本人签字的签收单一律要造册登记,并保存3年以上,以备检查。
(4)在受助教师名单上报后,个别学校如发生受助教师因各种原因离职的情况,相关学校按审批程序重新确定拟受资助教师名单,并说明替换原因,报教育局资助中心审核后上报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最终经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批准后方可替换。
三、工作要求
实施励耕计划、润雨计划是为了改善家庭经济困难教师的工作、生活环境,减轻经济困难教师家庭的生活负担,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学校必须从构建和谐兴庆的高度,深刻认识申报工作的重要性,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切实把这项工作组织好,实施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公益金助学计划的组织领导,确保两项计划得到顺利实施,成立兴庆区中央彩票公益金助学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资助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组 长:马晨晓 兴庆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袁 辉 兴庆区教育局副局长
哈 兵: 兴庆区教育纪工委书记
王少龙: 兴庆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张红梅 杨极宏 王文革 余晓燕
领导小组下设助学计划实施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兴庆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各学校要成立本校励耕计划、润雨计划评审领导小组。
2、严格申请评审程序。各学校要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教师,不得暗箱操作。申请资助的教师要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在初审申请教师受助资格时,要公开推荐程序,经学校全体教职工会议表决,学校研究通过后方可报教育局。
3、严把申请教师的受助资格关。相关学校要对申请受助教师的收入状况及个人住房、私家车、土地等财产状况进行认真调查,严禁将教师反映强烈的个人家庭经济条件较好或由于家庭高消费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不在资助范围内的教师推荐上报。
4、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各学校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及时处理教师及媒体反映的问题。公示期间对查实不符合受助条件的,坚决取消申报资格;对经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最终确定受助资格后,群众举报经查实为弄虚作假骗取受助资金的,要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兴庆区将被取消励耕计划、润雨计划的执行资格。
5、强化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兴庆区教育局建立公益金教育助学计划专帐,实行独立核算,分账管理,确保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到受助教师手中。兴庆区教育纪工委将会同兴庆区教育工会对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流程实行全程监督,对存在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或挤占、挪用、滞留资金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教育局将设立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咨询电话:6716005,举报电话:6716733,确保教师反映的问题能及时得到妥善解决。
6、加大宣传力度。各学校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把党和国家这项惠师政策传达到每位教师,并向全社会进行深入宣传,为资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申请表及名单
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申请表及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