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的意见》(宁党办〔2021〕47号)《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实施公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奖补机制的通知》(宁财(教)发〔2016〕124号)文件要求,因普惠性幼儿园情况发生变化,经兴庆区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兴庆区2022年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奖补机制项目资金发放安排,现将调整后的安排公示如下(详细安排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9月5日—9月9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6735897。
附件:2022年兴庆区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奖补机制项目资金明细
银川市兴庆区教育局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