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02/2021-00195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11-18
发布机构 兴庆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教育局(人事办)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兴庆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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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8〕32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的指导意见》(宁教人202115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兴庆区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结合兴庆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深化兴庆区中小学教师管理制度改革,统筹管理区域内教师编制,理顺人事关系,打破分割壁垒,着力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的转变,全面落实兴庆区教育高质量发展任务,切实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总体目标

2021年起,在兴庆区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改革,实现区管人员编制、人员结构、岗位设置、交流轮岗;校管岗位聘用、绩效工资分配、考核奖励等职能转化。使教师管理机制更加完善,区域内各学校师资配置更加均衡、结构更加合理。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明确责任、协同推进原则。由兴庆区委政府统筹推进实施,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分配、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工作要求,依法依规明确编制、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管理的相应职责。强化落实教育部门对教师资源调配的权限,构建职责明确、权责分明、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优化配置、激发活力原则。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教师的主观能动性,激发教师活力。积极引导书记、校长、教师和骨干教师定向交流,促进县域内师资资源均衡配置。

(三)坚持双向选择、竞聘上岗原则。建立“全员竞聘、合同管理,按需设岗、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突出教师主体地位,由学校明确岗位,按照岗位设置,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到教育改革工作中。

(四)坚持公平公正,稳中求进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准则,发挥好民主决策和监督作用,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推进改革,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四、实施范围

兴庆区直属公办中小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含特岗、政聘教师)。

五、改革内容

(一)优化教职工编制管理机制

兴庆区编办按照城乡统一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行总量

控制、动态调整、备案管理的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新机制,采取多形式增加教师编制总量,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兴庆区教育局根据学校编制结构、班额、生源变化等情况,按照统一配备标准每年核定一次教师编制,教师多退少补,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报编办备案。教育局在分配调整学校编制时,要向寄宿制、小规模农村学校倾斜,按师生比和班师比结合的方式配置编制。

(二)完善中小学岗位管理模式

兴庆区人社局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建立“人社局控制岗位总量、教育局分配岗位职数、学校按岗聘任合同管理”的中小学教职工岗位管理新机制。人社部门会同教育局,整合辖区内同学段学校岗位职数,每两年统一核定岗位总量和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数量,由教育局实行集中管理、统筹分配、动态调整,调整后报兴庆区人社局备案。

(三)落实中小学校按岗聘用制度

1.全面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建立校内竞聘上岗、跨校竞聘和教育局统筹调剂相结合的教师资源配置模式。成立兴庆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中心设在人事办公室),由中心与教师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行使“身份”管理权。

2.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教师岗位竞聘上岗管理。学校根据中心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数,科学制定本校岗位竞聘、聘期考核、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综合素质评价等方案,合理确定管理人员、教学人员和教辅等岗位结构,依法依规做好人员聘用工作,与聘用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协议》,实行“岗位”管理权。建立校内岗位竞聘、校内直接聘用、跨校岗位竞聘和中心统筹调剂相结合的教师资源配置模式。校内岗位竞聘和校内直接聘用原则上不低于学校岗位总量的95%。对未按合同履行岗位职责或在多轮竞聘中落聘的人员,由学校退回中心调整岗位或培训再分配,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进能出。

3.允许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办法(试行)》被认定为各级各类人才的优秀教师在符合晋级条件的基础上可越级竞聘。市级及以上人才优先竞聘上一级岗位,区级及以上人才优先竞聘到本级最高岗位。核定的各级岗位职数内,允许低职高聘和高职低聘。

(四)统筹管理集中整合教师资源

1.进一步优化教师交流机制。兴庆区教育局按照教师交流有关要求,根据中小学教师缺编情况、学科结构状况和教学实际需要等,组织开展教师交流工作,交流可采取城乡学校之间、城市学校之间、集团学校内部等形式进行,申请调动教师可与学校岗位竞聘结合起来,原则上3年一次。

2.探索集团校教师资源管理方式。集团校内通过走教、跨校兼课、跨学段任教等方式,逐步解决集团校内部的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非全日制形式的兼课或走教可视为交流轮岗经历,交流

轮岗期限不少于3年。

3.完善教师公开招聘制度。除政策性安置、人事管理权限上级任命和确需其他方式选拔任用的人员外,根据核定的编制数量、岗位结构比例和教育教学需要,探索开展辖区内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试点工作,对具备招聘条件的学校,可放权由学校按规定自主公开选调教师,并按要求备案。建立兴庆区教育局机关和直属学校人员互换互通机制,畅通机关干部进出渠道。

(五)统筹管理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

兴庆区人社局和财政局每年按相关规定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包含书记(校长)津贴、班主任津贴和寄宿制学校绩效工资及其他相关奖励补贴)。遇学校办学规模扩大、班级数增加、新增招聘教师较多等情况,及时进行追加。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教育局统一核算绩效,由学校根据教师实际情况进行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及绩效考核工资发放,教育局行使监督权和审议权。各学校要根据教育局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和工作绩效变化等因素,修订完善本校绩效考核分配办法,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倾斜。

(六)强化教师聘期考核和结果应用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评价核心,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完善不同工作岗位的分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考核结果作为评优选先、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工资绩效分配等工作的重要依据。逐步建立以竞聘上岗为核心的退出机制,对年度考核、聘期内考核不合格和竞聘落聘的教师,学校可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培训后调整岗位。教师不同意学校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到新岗位,但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不再与其续签《岗位聘用协议》,及时退回中心,由中心安排其进行不少于一学期的待岗培训,学习培训达到教育教学要求后按照实际空岗安排工作岗位。待岗培训期间,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对于培训学习不达标的,由中心安排再次培训,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基础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艰边津贴)的80%。对经两次待岗培训考核仍不合格的人员,退出教学岗位实行转岗。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再从事教学岗位工作。

六、实施步骤及工作程序

(一)实施步骤

兴庆区“区管校聘人事制度改革,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逐步推进”思路逐步实现制度化、常态化。

1.准备阶段:20216月,主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重点掌握各学校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岗位现状等情况。

2.宣传动员:20217-8教育局和各学校分别召开“区管校聘改革动员大会,部署具体改革工作。各中小学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兴庆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改革实施方案》同时各校制定出符合学校实际的岗位竞聘实施方案及考核方案,经学校党组织研究,教职工大会通过后,报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要切实保证教职工对改革政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各校要建立监督小组和人事争议仲裁小组,完善教职工维权服务机制,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3.组织实施:20219月起,教育系统所属各中小学全面开展改革工作,按照要求扎实有序推进。

(二)工作程序

1.教师身份转换。成立兴庆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由中心开展教师身份转中心与聘用教职工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行使身份管理权,实现单位人”向“系统人”的变。

2.核定岗位。各校按照“区管校聘”改革的有关要求,根据规定的课程设置标准、教师工作量标准和学校领导职数、教职工编制等,合理配置管理、教学、教辅等岗位,科学制定本校岗位竞聘方案,确定岗位结构、数量及用人计划上报中心,中心对计划进行审核后才可实施

3.提出申请。各校岗位竞聘方案确认后在全校范围内施行。教师根据学校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出岗位申请。

4.教师聘用。学校对教师岗位聘用申请审核通过后确定本校的用人计划,与聘用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协议》,教师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对于未提出申请和富余的学科教师,退回中心,由中心统一调配

5.中心调剂。中心发布各校岗位职数,未被确定岗位的教师根据自身情况和各校岗位空缺情况进行双向选择,其余人员由兴庆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各校实际情况进行统一调剂。

6.教师待岗培训。对竞聘落聘教师由中心安排进行不少于一学期专业培训。学习达到教育教学要求后按照实际空进行安排,对培训不达标和不服从安排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兴庆区区委、政府分管教育领导为组长,编办财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兴庆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兴庆区教育局,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落实具体工作。财政局要保障中小学代课教师经费支出,实行预算管理、及时跟进、足额保障。因各中小学校总体缺编,需聘用编外代课教师工资和顶岗工资的经费缺口,按照年人均4万元的标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核拨人员工资,随后根据经济发展适度增加。

(二)规范操作程序。“区管校聘"改革的重大决策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校要大力宣传,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为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促进教育和谐与公平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调动教师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教师主观能动性。

(四)加强督导考评。要进一步加强“区管校聘”工作督导检查,完善相应体制和机制。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学校和书记校长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专项督导评估。要建立奖惩机制,对开展此项工作有力的学校进行表彰。

(五)兼顾改革与稳定。兴庆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改革工作,影响范围广,教师关注度高,关乎教师切身利益,要处理好改革和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六)切实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教职工大会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作用,学校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教职工竞聘方案、岗位考核办法等,须经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报教育、人社等部门批准备案后才可实施。对聘任和考核结果,须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充分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监督小组和人事争议仲裁小组,完善教职工维权服务机制,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建立教职工申诉制度,制定申诉实施细则,规范申诉受理、复核等工作办理程序。要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银川市兴庆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