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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2010090855G/2023-00087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2-14
发布机构 兴庆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教育局(资助中心)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兴庆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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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为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按照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各学段资助政策调整情况

1.学前教育阶段:学前二年教育资助和“一免一补”教育资助两项资助政策合并为一项政策。对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正式注册学籍的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儿童、脱贫不稳定家庭(原建档立卡)儿童、残疾儿童、残疾人家庭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包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实施“一免一补”资助,按照750元/生•学期的标准免除保教费,450元/生•学期的标准补助伙食费,每学期共补助1200元。边缘易致贫及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幼儿不再享受政府资助,由幼儿园利用事业收入实施资助。

2.义务教育阶段具有正式学籍的脱贫(原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脱贫不稳定、城乡低保、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包括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等六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补助。资助对象及资助标准不变。

3.普通高中阶段对具有正式学籍的脱贫(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包括农村孤儿)、残疾学生等五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免学费,对具有正式学籍的脱贫(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城乡低保、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孤儿(包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家庭学生、烈士子女等八类困难学生实施高中助学金政策,银川市政府出资对残疾学生、残疾人家庭子女实施免学费及免住宿费政策。减免及资助标准不变。边缘易致贫及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由学校利用事业收入实施资助。

二、规范资金落实方式

教育局将在学期初把各学段资助资金预拨到各学校(幼儿园)。学前教育“一免一补”资金在幼儿入园缴费时直接一次性给予减免,差额部分的保教费和生活费家长自行按规定继续向幼儿园缴纳。减免时注意留存减免证明材料,如缴费凭据等。义务教育生活补助由各学校通过银行代发的方式统一打入学生监护人银行卡。普通高中免学费资金在开学报名时直接按学期给予减免,留存缴费凭据;高中助学金由学校统一打入学生银行卡。学前和高中要求减免的费用务必在开学时直接减免,不得先收后退。打给学生或家长的资金应在5月底前发放到位。

三、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

教育资助政策的宣传是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的基础。各校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班主任教师学习资助政策,全面掌握资助范围,了解每一种贫困类型。通过班级微信群提前下发《致家长一封信》,新生及转入学生报名时调查摸底,家长会上宣讲政策等方式将资助政策宣传给家长,切实让每一个家长全面了解资助政策,了解申请方式以及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让符合资助政策的家长主动提出申请,确保应助尽助,避免出现漏报现象,引发上访投诉等问题。

四、持续推进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的应用

1.开学后第一时间做好新生的学籍注册,转入、转出学生的学籍处理,确保所有在校学生信息尽快同步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

2.充分利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信息查询功能核查比对各类贫困学生信息,做到精准认定、精准资助。在上学期基础上,认真比对资助系统中“中央下发”学生名单,准确掌握转入转出学生情况,及时调整本学期受助名单。学期内实际受助学生名单、系统中查询到的“中央下发”+“自采集”各类困难学生名单、系统中认定为“特别困难”学生名单、录入系统的资金发放名单之间应当相互匹配,确保零误差。

3.“重点保障人群信息查询”-“自采集”学生名单都应是受助学生,不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不予采集信息,若出现采集错误的情况,应该从“家庭经济信息录入”和“困难等级认定”中进行修改,取消家庭经济困难类型的选项,且认定为“不困难”,修改后的学生信息将不再出现在“自采集”名单中。

4.实施免费营养早餐的农村地区学校、实施免费作业本的月牙湖地区学校,将所有享受的学生录入到地方政府资助模块中。

5.有学校资助项目和社会资助项目的学校,及时将受助名单录入到相应的资助模块中。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普通高中学校和幼儿园均应利用学校事业性收入开展校内资助。

五、精准认定各类困难学生

春季学期受资助学生名单在本学年初受助名单基础上进行动态调整。按照困难学生转入、转出情况及家庭困难状况变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1.对本学期新增的困难学生组织申请及认定。新增的“中央下发”的各类贫困学生以系统中查询名单截屏为依据。新增的“自采集”各类贫困学生需进行严格审核,学生应提供相关的贫困佐证材料。脱贫家庭学生提供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系统查询截图(内容清晰完整);民政部门认定的各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县级民政部门系统查询截图及户口本,如没有截图可提供以下佐证资料:贫困证件、户口本、近三个月银行流水(明确显示低保收入等),证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残疾类型学生提供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网站的残疾人查询结果截图及户口本。

2.上学期学校“自采集”的低保家庭学生,本学期需重新提供近三个月领取低保金的银行流水,以确保目前还在享受低保。若无法提供佐证,本学期不得纳入资助名单。学年初依据“中央下发”名单予以资助,本学期不在资助系统“中央下发”名单中的学生,本学期不得纳入资助名单(家长能提供最新佐证资料的除外)。

六、规范资助工作流程

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兴庆区学生资助工作流程》及相关制度,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及时间节点开展工作。高度重视资助政策宣传,确保所有家长、学生均知晓国家资助政策。重视资助名单的公示工作,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学期内随时关注资助系统中相关数据更新情况,确保不漏报不错报。资助工作每一环节的具体要求按各学段资助工作QQ群消息为准,各类表格也工作群下发的表格为准,资助教师每天查看群消息并及时回复。幼教集团要督促集团内所有公、民办幼儿园按流程开展资助工作,并全面掌握各园资助相关数据及工作进展情况。

七、规范学生资助资金使用管理

集团校(园)统一做好集团内所有分校(园)学生资助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牵头核对各分校(园)受助人数及资金数额。各学校(幼儿园)学生资助专项资金应专账管理,做到可随时查阅科目余额、查找相关凭证。预算下达资金不足时,学校先行垫付,待下一学期补拨专项资金后,再经过调整科目方式将垫付资金补回学校。

八、规范资助档案管理

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做好资助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同时将所有资助名单、报表等电子文件收集归档,为各级各类审计督查做好准备。

各中小学、幼儿园在2月底前完成2022年秋季学期各类资助报表的上报(已全部上报的学校、幼儿园除外),并将2022年资助档案报资助中心审核。

学前教育资助联系人:余晓燕韩霞

兴庆区学前资助QQ工作群:340065111

兴庆区学前资助微信群:兴庆区学前资助工作交流群

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邮箱:xqqxqzz@163.com

义务教育及高中资助联系人:张红梅李芳

兴庆区义务教育资助QQ工作群:557676360

义务教育资助工作邮箱:xqqyjzx@163.com

资助中心联系电话:6716005

银川市兴庆区教育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