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机关 | 银川市兴庆区教育局 |
执法对象 | 宋某某 |
执法地址 | 兴庆区新华街富华社区名人公寓1403号 |
执法日期 | 2024年1月31日 |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640322**********16 |
执法类别 | 行政处罚 |
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三)项 |
违法事实 | 违规组织6名高二学生开展高二数学课程讲授。 |
执法结论 | 责令改正,处200元罚款。 |
处罚决定 书编号 | 银兴教罚字〔2024〕3号 |
索 引 号 | 11640102010090855G/2024-00405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4-04-08 | |
发布机构 | 兴庆区教育局 | 责任部门 | (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公室)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是否有效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