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兴庆区 8 所幼儿园分类定级的通知
辖区各公民办幼儿园:
为了落实为基层减负,兴庆区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县级督评结果同时作为幼儿园分类定级的依据。2025 年上半年,兴庆区第三十一幼儿园、兴庆区大新第十幼儿园、兴庆区月牙湖第四幼儿园、兴庆区通贵第三幼儿园、兴庆区景湖幼儿园、东方翰林幼儿园有限公司和兴庆区爱贝儿观湖幼儿园有限公司提出了分类定级的申请,以上七所幼儿园在兴庆区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县级督评中成绩均高于80 分;另外,兴庆区大新第一幼儿园是2025年开园的一所公办园,9 月初兴庆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已经安排了学前教育专家组对该园做了实地指导并完成了线下保育教育质量县级督评工作,幼儿园的自评分为84.5 分,县级督评分为 83.2 分。
经银川市兴庆区教育局2025 第十七次党组会议通过, 同意认定兴庆区第三十一幼儿园、兴庆区大新第一幼儿园、兴庆区大
新第十幼儿园、兴庆区月牙湖第四幼儿园、兴庆区通贵第三幼儿园、银川市兴庆区景湖幼儿园、银川市东方翰林幼儿园有限公司和银川市兴庆区爱贝儿观湖幼儿园有限公司等8 所幼儿园为银川市一类幼儿园。
特此通知。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5 年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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