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自治区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兴庆区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兴庆区教育系统年度工作安排,进一步规范学校(幼儿园)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提升学校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助力兴庆区“食品药品安全区”的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总体要求,不断深化“党政同责、部门协作、企业自律、社会参与、行业规范”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促进兴庆区校园食品安全高质量发展,促进“以落实四个最严为引领,以互联网智能监管为支撑,以提升保障水平为核心”的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
(一)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学生的满意度达到75%以 上,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家长支持率达到90%以上,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二)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机制高效。各学校(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的监管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制度,监督检查形成常态,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提升食品安全队伍的管理水平,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三)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大力推进配餐中心和幼儿园食品及食用原料抽检工作,抽检量、抽检合格率达到规定标准,监管信息公示率达到100%。
(四)强化生产经营者守法和诚信意识。学校(园)全面履行主体责任,配餐中心和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面掌握食品安全知识,考核覆盖率达到98%以上,开展自查自纠达100%,实施“明厨亮灶”达100%。
(五)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增强部门联动、群防群治的形成合力,将食品安全信用状况纳入社会征信范围,启动投诉举报系统,举报电话:8512610,电话接通率达100%, 法定时限回复率达100%。
二、兴庆区教育系统创建“食品安全校”组织机构
组长:兴庆区教育局局长 马万永
副组长:兴庆区教育局副局长 白小东
成 员:兴庆区基教二室主任 张国奇 姚 岚 王辉史 峰 贾旭成 张玉宝 刘洋 拜春龙及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办公室设在基教二室,办公室主任由兴庆区基教二室主任张国奇担任,负责创建的组织协调工作,史峰具体负责创建工作。
三、重点任务
(―)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1.构建事权清晰的党政同责的责任体系。落实《兴庆区食安 委成员单位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各学校(幼儿园)明确监管职责、加大督查力度,强化评价考核,形成严密的责任体系。
2.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快构建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体系,提升治理能力。
3.构建管控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对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沟通、早研判、早预警,完善预警机制,定期开展风险会商,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建立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进一步提高校(园)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风险。
(二)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推进“明厨亮灶”进程
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进程。加强“互联网+明厨亮灶” 智慧平台管理。通过“明厨亮灶”公开加工制作过程, 接受社会监督。对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再升级。2020年,校(园) 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部上线。2022年,“明厨亮灶”达到98%以上。
(三)规范过程监管,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严格落实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落实学校相关责任人陪餐制度。各学校(园)着力解决食堂后厨环境卫生,以及操作不规范等问题。落实原料准入、验收、人员管理、生产加工、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严格履行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名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配餐中心在配送过程中全面实行封签制。
(四)强化过程管理、确保配餐质量
督促配餐企业结合实际设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业人员,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配餐中心要率先建立和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签订食品采购安全协议,建立追溯体系;推进学校(园)食堂、中央厨房、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到2022年投保率达到100%。
(五)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曝光违法行为。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在中小学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完善行刑衔接制度,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健全食品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加大信用联合惩戒。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10月开始至2022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20年10月一2020年12月)。兴庆区教育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开展创建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 2021年1月一2022年10月)。按照 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的有关要求,各学校(园)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创建实施方案,按照《创建评价验收细则》全面推进创建工作,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
(三)中期评价及自查自纠阶段( 2021年11月一2022年9 月)各学校(园)按照《创建评价验收细则》开展自评与中期评估,根据中期评估和暗访检查情况进行整改完善。
(四)评价验收阶段(2022年10月一2022年12月)。组织迎接创建工作评价验收,全面完成兴庆区“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园)要把“食品药品安全区”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学校(园)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统筹调度各方资源,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加大投入保障。各学校(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风险监测、设施设备、科普宣教等各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强化监督检查。教育局将“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情况纳入全年工作督查考核,强化监督检查、专项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四)严格评价验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验收工作,教育局严格按照验收细则,实施开展暗访、检查,并定期通报检查结果,做好中期评估和评价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银川市兴庆区教育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