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近期,个别学校出现了紧急信息迟报漏报和“信息回流”的情况,反映出学校对紧急信息报送还存在认识不到位、程序不规范、报送不及时等问题。为提高紧急信息报送的主动性、实效性和规范性,确保渠道通畅、衔接高效、处置有力,根据《银川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和《兴庆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信息上报的通知》(银兴教发〔2023〕78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及时报告紧急信息
1.凡在学校内发生或由学校组织师生在校外活动时发生的各类事故灾难,校内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公共卫生事件、治安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教育考试安全事件、学生非正常死亡等影响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重要紧急情况,事发学校须在事发后第一时间核实情况,30分钟内以电话的形式口头报告初步情况,1小时内向教育局报送书面信息。
2.凡在学校外发生的溺水、坠楼、自杀、交通事故、校外约架等造成师生非正常伤亡的事件,学校要主动与辖区公安、卫健等部门第一时间核实信息,了解事件始末后先口头报告初步情况,并于1小时内向教育局报送书面信息。
3.凡在线上线下发现反映学校管理、校园欺凌、食品卫生等存在问题的信息,以及重大节点监测发现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行动性信息,性质较为敏感,已经或可能在社会上形成舆论热点的事件,可能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性、行动性信息,要尽早研判、及时报送。
4.对重大紧急信息实行“首接直报制”,由现场联络人直接报送。口头报送后,各校园根据事件发展和处置情况,做好续报和终报工作。对要求调度核实的应在30分钟内电话反馈,明确要求报送信息的应在1小时内书面反馈。
二、提高信息报送质量
紧急信息报送要全要素报告,做到要素齐全、表述精准、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其中∶
1.首报信息主要包括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人员伤亡等基本情况,并报送现场联络人信息。
2.续报信息主要包括事件起因、基本过程、处置措施等,续报可视情况多次报送。
3.终报信息主要包括事件处置结束后对事件发生机理、处置救援过程、善后处置、舆情应对等方面的总结性评估。
4.凡是在校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必须首报、续报、
终报,如缺乏任一环节,视为信息未报送。
三、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
各学校是本校紧急信息报送的责任主体。对出现重大或特别重大紧急突发事件未第一时间报告,存在迟报、瞒报、漏报、谎报信息的,教育局将加大通报力度,视情况扣除年度考核分值,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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