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兴庆区教育系统第六轮岗位聘用聘期已满,为做好兴庆区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事业单位人员第七轮岗位聘用工作,根据兴庆区人社局《关于开展兴庆区第七轮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银兴人社发〔2021〕35号)文件要求,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岗位聘用的单位和人员范围
兴庆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兴庆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二、岗位聘用的主要任务
(一)开展并完善竞聘上岗工作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内部竞聘上岗暂行办法》(宁人社[2014]73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结构特点的竞聘上岗方案或者量化细化考核办法。以第六轮岗位聘期内人员的职业道德、能力贡献、业绩成果和年度考核情况作为主要内容,按照岗位等级自上而下开展岗位聘用竞聘工作。此次竞聘的重点是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晋级依然以人社局相关类别具体文件通知为准,此次只进行聘用工作。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 “推倒重来”和“部分岗位竞聘”的方式进行聘用,凡是能够形成竞争的空缺岗位,必须通过公开竞聘方式产生聘用人选,竞聘落选的人员可逐级向下一等级岗位竞聘,不能形成竞争的岗位,对符合岗位聘用条件且符合本单位岗位规定的人员可直接聘用。要积极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竞聘上岗,努力营造出比业绩、比贡献、比能力的竞争氛围,做到全程竞聘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二)加强岗位聘期考核结果的运用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聘期考核管理的指导意见》(宁人社发[2014]77号)精神,各单位依据实际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聘期考核管理办法》,严格按程序进行聘期内的考核,正确运用聘期考核结果,把上一轮的聘期考核结果,作为下一轮聘用的依据,对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的,应优先竞聘原岗位;对能力水平与所聘岗位任职条件不匹配,不能胜任岗位职责,未能完成聘期任务,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应按聘用制度有关规定处理。低聘或转聘岗位后,应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重新确定聘用岗位和绩效工资。
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应在合格等次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凡有一次基本合格的,不得晋升岗位等级;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凡有两次基本合格或一次不合格等次的;可降低一个岗位等级。
聘期考核一般在一个聘期结束前一个月进行,以年度考核为基础,重点考核完成岗位聘期工作目标的情况,聘期考核档次分为:合格档次和不合格档次,聘期考核结果应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被确定为合格档次的,具备竞聘上一级岗位的资格,被确定为不合格当次的,应当予以低聘,低聘后聘期考核仍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依据设岗数确定岗位级别
根据(宁人社发[2016]38号)和(银兴人社发[2016]46号)文件要求,各单位要在兴庆区人社局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内,以2021年编办新核定的编制数(含管理岗、工勤技能岗)为依据设置岗位数,根据竞聘结果确定每个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聘用结果要体现高等级岗位向能力和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向一线岗位人员倾斜和向急难险重岗位人员倾斜的导向,不建议采取论资排辈的简单做法。事业单位聘用结果经教育局审核报人社部门备案,岗位等级发生变化的,应依据工资政策调整工资待遇。
管理岗位继续按照核定的岗位职数和管理人员实际职务(职级)聘用,工勤技能人员依照已取得的、有效的工勤技能资格证书,并根据人社局核定的工人技术等级结构比例和实际工作岗位进行聘用。
(四)把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人才激励机制相结合
获得国家级荣誉、奖励或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岗位聘用满一个聘期,有空余岗位职数,经考核、民主测评、公示、主管部门同意等程序,报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可聘用晋升岗位等级,被认定为A 类、B类、C类、D类人才的,在本级聘用满一个聘期,可直接聘用到本级最高岗位。
三、第七轮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的期限
事业单位第七轮岗位聘用的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的5月31日止。聘期内到达退休年龄的,聘任截止期限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四、工作步骤
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首先开展第六轮岗位聘用的聘期考核;
(二)准确掌握本单位各类岗位和人员基本情况,重新核定岗位设置,修订岗位设置方案并报批;
(三)成立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竞聘上岗方案、量化细化考核办法(需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四)公布岗位数额和岗位聘用条件;
(五)竞聘人员提出书面申请或填报竞聘表格(自制);
(六)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七)组织公开竞聘(或量化考核);
(八)公示聘用结果;
(九)报教育局审核确认聘用结果;以文件形式报人社局备案核准聘用结果,并办理工资调整;
(十)与新增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
(十一)填写《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证书》;
(十二)以文件形式报人社局备案核准聘用结果,并办理工资调整;
(十三)把第七轮岗位聘用结果上传事业单位管理平台。
五、相关问题说明
(一)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设置和聘用,严格按照 《关于转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人社发〔2012〕284号)和《关于转发〈关于认真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首次评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银人社发〔2012〕285号)规定执行。
(二)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的等级年限
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的等级年限,必须严格执行《银川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银人发[2008]26号)第五条“岗位基本条件”第三款“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第三项“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聘用年限条件”,即: 在岗位职数空缺的前提下,如晋升高一级岗位,除符合其他聘用条件外,须具备下列不同等级岗位的聘用年限。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A.竞聘三级岗位,须在四级岗位上聘用满4年以上;
B.竞聘五级岗位,须在六级岗位上聘用满4年以上;
C.竞聘六级岗位,须在七级岗位上聘用满3年以上;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
A. 竞聘八级岗位,须在九级岗位上聘用满3年以上;
B. 竞聘九级岗位,须在十级岗位上聘用满2年以上;
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竞聘十一级岗位,须在十二级岗位上聘用满2年以上。
(三)限制晋升岗位等级的情况
根据市委组织部、人社局、监察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银人社发[2012]357号)规定,凡出现相关降低岗位等级条件的情形的,应降低岗位等级聘用。在近三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第七轮岗位聘用的岗位等级不应高于上一轮聘用等级,也可以降低岗位等级聘用:
1.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或被行政问责2次以上的;
2.违反师德或职业道德的;
3.年度考核有一次以上基本合格的;
4.连续半年以上未履行本单位所聘用岗位职责的;
5.专业技术人员完全脱离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
(五)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职数限制
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系列,凡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除出现不应晋升岗位等级情况外,根据“评聘一致”的政策规定,均可超职数聘用到相应级别的最低岗位等级。各事业单位凡是超出岗位职数聘用的,要采取措施将聘用人数逐步减少并控制到核定的岗位职数以内。
按照调整后的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等级之间的比例进行设置,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个别含管理岗位、工勤岗位的单位在设置核定编制基数时,只能以专业技术岗位编制数为基数进行测算。在国家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限额内,建立全区统一的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初级结构比例。即初中为1.5:5:3.5,小学幼儿园为1:5:4,岗位等级之间比例是五级、六级、七级岗位按2:4:4的比例执行,八级、九级、十级岗位按3:4:3的比例执行,十一级、十二级岗位按5:5的比例执行,各单位不得突破比例要求。
(六)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聘用
2022年5月31日前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占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聘用,但其岗位晋级聘用须在退休前一个月办理,并符合岗位聘用条件和本单位岗位聘用的其他规定,由单位、主管部门通过考核、民主测评、公示等程序,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报同级人社部门核准聘用岗位,办理退休手续。
(七)九年一贯制学校和集团化学校设置原则
九年一贯制学校和集团化办学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将岗位设置编制数分解到各学部、分校及分园等,按照文件要求比例分别进行设岗。
(八)填写岗位聘用证书
第七轮岗位聘用结果经教育局核准后,各单位应向职工填写发放“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证书”,并由单位或个人妥善保管。新调入、或招聘人员的岗位聘用证书向教育局领取。
(九)新增人员聘用合同的签订
外县区调入或考入本单位没有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需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聘用期限5年,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时间自考入本单位工作时间算起,凡没有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不得参加本轮岗位聘用。
(十)关于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证书电子化信息采集
2018年及以前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证书的人员,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开展全区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证书电子化工作实施方案》宁人社函〔2021〕156号通知精神,由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组织实施,确保在9月30日前做好高级职称人员的信息采集和换发电子证书工作的顺利完成。
(十一)其他事项
外县调入教师在编制工资关系进入兴庆区是自动降级使用,第七轮岗位设置可参加岗位竞聘,涉及到岗位晋级时间的计算,以降级前的聘任时间可进行累加。
再次强调各单位正常晋级的人员切勿遗漏,务必在附件6变动花名册中进行体现,2019、2020评审职称的人员也同时填写附件6,在备注里注明“职称定级”。因遗漏或错误造成的经济损失无法补发,本单位自筹。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建立竞争激励机制是事业单位当前和今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要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核心就是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只有通过竞争才能建立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岗位管理的动态管理机制,从而激发各类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政策宣传和竞聘制度建立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二)树立正确导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第七轮岗位聘用工作,在组织岗位聘用工作中,必须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别要保证公示期5天,坚持高等级岗位向一线倾斜的原则,坚持向工作难度高、任务重、责任大的岗位倾斜的原则,充分发挥岗位聘用管理对调动职工积极性的促进作用。
(三)确保按时完成。兴庆区教育系统各单位第七轮岗位聘用要在指定的时间内上报聘用结果,凡聘用岗位等级发生变化的,从人社局核准备案之日的下一个月起执行调整岗位级别工资,关系到事业单位人员的切身利益,责任重大,切勿遗漏岗位等级发生变化人员的聘用结果。望主要领导加强管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事业单位第七轮岗位聘用工作,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纪律要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不得徇私舞弊、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一经查实,追究当事人及相关校领导责任,严肃处理。
七、教育局备案核准须提交的材料
第七轮岗位聘用结果报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兴庆区人社局核准备案。上报的有关附件和名册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均需由校(园)长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
1.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2.本单位岗位聘期考核管理办法;
3.第七轮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第七轮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审核表(附件1);
5.第七轮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聘用人员名册(附件2);
6.第七轮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名册(附件3);
7.第七轮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及普通工岗位聘用人员名册(附件4);
8.第七轮事业单位 “双肩挑”人员聘用名册(附件5);
9.第七轮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变动人员情况表(附件6);
10.2022年5月31日前到达退休年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名册(附件7);
11.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聘用合同和鉴证名册(附件8新考入或外县区调入兴庆区教育系统的人员);
1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期考核登记表(附件9);
13.聘期考核表档案移交名册(附件10);
14.岗位设置聘书填写说明(附件11);
15.审核时间安排表(附件12)
银川市兴庆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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