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兴庆区教育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12-31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恢复默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兴庆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总体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兴庆区教育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需要改进的情况等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3年,在兴庆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兴庆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兴庆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兴庆区梳理并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主动公开的信息186条。信息申请受理都无收费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刘胜林局长任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各部门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

  (二)我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必须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机关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办事程序、教师资格的认定、民办学校申办手续等。通过召开局长办公会扩大会议等形式,对公开指南、目录以及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广泛征求意见,在兴庆区教育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本局的工作实际情况,制订了相关细则,在程序上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具体的规定。2006年起,兴庆区教育局门户网站正式投入运行,我局开始在教育局网站上公开信息,并按照兴庆区政府的相关要求,设置子栏目,同时接受有关公民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查询工作,配备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方便公民和法人获取有关信息。

  (四)建立健全规范的工作机制。根据上级要求,我局要求各部门在拟文时务必按要求选择公开属性的类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部门负责人和局领导严格把关。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形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公示。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按时打印纸质文件、编制目录和拷贝电子稿,提交兴庆区档案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积极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到2013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余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人事管理、收费管理、基础教育管理、德育工作、招生考试、教育督导、信息化工作等方面的工作以及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包括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和档案馆等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兴庆区教育局2013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0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均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需要改进的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个别工作公开定位不到位,公开机制不健全。2014年,我局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健全机关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全面推进教育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的各项功能,加大相关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使公众充分了解兴庆区的教育工作,促进兴庆区的教育事业的发展。

  七、需要说明事项

  本报告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兴庆区教育局

  2013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