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1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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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教育部门工作实际,编制《兴庆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机关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发布政府信息,并根据工作情况及时予以更新。

  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区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等。

  4.业务信息

  主要包括:工作总结,工作进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5.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

  6.财务信息

  主要包括: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等。

  7.年度报告

  主要包括:本机关上一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每年3月31日前更新。

  (二)公开形式

  1.兴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具体网址为: http://www.xqq.gov.cn 

  2.简报、信息、办事指南、宣传活页;

  3.政务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等资料;

  4.新闻媒体

  5.其他形式

  (三)公开时限

  自主动公开正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一)受理机构

  兴庆区教育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951-6716733

  通信地址:兴庆区玉皇阁北街银河巷25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从受理机构领取《兴庆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后送交受理机构。

  2.口头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兴庆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3.其他方式申请。

  (三)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兴庆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兴庆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依申请公开流程图

  银川市兴庆区教育局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