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地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局具体工作,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两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紧密围绕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工作大局,以提高兴庆区干部群众法治素养为目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着力打造富有科技特色的法治宣传工作品牌,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依法行政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和强化法治意识。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契机,积极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考核对象及方式
1、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科技局目标管理,法治经费收据0.5分
有科技局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纪要、列入工作总结和工作考核内容计0.2分,法治宣传经费存底有收据0.3分。
考核部门:综合办公室
2、落实党组(支部)学法用法制度情况1分
党组(支部)学习计划中有学法内容计0.2分,有两次以上学法记录计0.2分,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治情况计0.2分,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计0.4 分。
考核部门:综合办公室
3、按要求在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宣传活动1分
在兴庆区辖区的法治文化广场等地区宣传,进企业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计1分。
考核部门:综合办公室
4、国家工作人员按规定参加网上学法考法1.5分
国家工作人员法宣在线注册率达100%计0.3分,参学参考率达100 计0.4分,及格率达100%计0.3分,每少1%扣0.01分,扣完为止;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将学法考法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计0.5分,对未参加考试者没有暂缓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部门:综合办公室
5、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1分
制定普法工作规划计0.2分,按要求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宪法和党内法规以及法治宣传月、法治宣传周等主题宣传实践活动并报送图片文件资料计0.4 分,每缺一项活动扣0.2分。
考核部门:综合办公室、科技业务部
考核对象为科技局全体干部职工;考核按照科技局内容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标准清单以及普法项目推进表进行。
三、其它事项
本考核办法由兴庆区科学技术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19年兴庆区科学技术局普法工作考核计分表
兴庆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