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顶替公益性岗位王佳乐劳动合同的函
兴庆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因我办事处招聘的17市公益性岗位人员王佳乐因个人原因自动提出辞职,2018年3月26日与我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王佳乐签订合同日期:2017年11月到2020年10月31日,剩余31个月,因办事处工作需要,现申请由周瑞华顶替其岗位,合同签订2018年4月1日到2020年10月31日。
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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