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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2010096982B/2023-00015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1-30
发布机构 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办事处 责任部门 综合办公室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2023年度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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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丽景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丽景街街道办事处是兴庆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是代表区政府对街道辖区行使管理职权的基层行政组织。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贯彻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

3、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小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社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考核、验收、申报各级文明小区、文明单位、文明市民工作。

4、组织开展辖区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指导辖区各单位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建立防范网和责任制,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

5、负责辖区内高空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6、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宣传工作,负责辖区居民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7、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工作,调解民事纠纷,指导社区居委会持建立调解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两劳”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8、在有关部门指导下,组织实施社会救济、救灾、优抚、残疾人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再就业、征兵、兵役登记等工作。

9、组织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等工作。

10、承办兴庆区党委、兴庆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包括: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办事处本级预算。

丽景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见附表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见附表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见附表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见附表4)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见附表5)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见附表6)

七、部门收入预算表(见附表7)

八、部门支出预算表(见附表8)

丽景街2023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景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景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963.2543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63.25436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963.2543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63.254364 万元,包括: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逐项说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70.3946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3.2476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05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69.5556万元。

二、关于丽景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景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34.0843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 534.084364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  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459.522133万元,下降 46.25 %。减少原因为2023年政聘人员的工资及社保等在项目支出中预算。

人员经费  502.3030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8.7592万元、津贴补贴109.203732万元、奖金132.48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704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1.852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1.8523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4.454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50732万元、住房公积金37.8856万元、医疗费3万元、生活补助0.648万元、医疗费补助5.1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3万元;

公用经费  31.7813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4.02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2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丽景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29.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429.1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包括: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273.8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273.89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政聘人员工资和办事处综合工作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023年预算5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5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社区办公经费和社区党建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44.8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44.86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政聘人员的社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23.7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23.7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政聘人员的医疗保险费。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31.6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31.67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政聘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以上项目支出增加原因为2022年政聘人员工资及社保等在基本支出中。

三、关于丽景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景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与2022年预算相同。

四、关于丽景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丽景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丽景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景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收入总预算 963.2543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963.254364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支出总预算 963.254364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963.254364 万元,年末结转结余 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963.254364 万元,占 100 %;事业预算收入 0万元,占 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 0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 0万元,占 0%;经营预算收入 0元,占 0 %;债务预算收入 0万元,占 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0万元,占 0%;投资预算收益 0 万元,占 0%;其他预算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  963.254364万元,占 100%;事业支出 0万元,占 0%;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投资支出 0万元,占 0%;债务还本支出 0万元,占 0%;其他支出 0万元,占 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丽景街街道办事处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781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4933万元,下降1.53%。主要原因是:缩减办公经费,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丽景街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丽景街街道办事处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3560平方米,价值342.86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2辆,价值14.31万元;办公家具价值162.66万元;其他资产价值340.88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3560平方米,价值342.86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2辆,价值14.31万元;办公家具价值162.66万元;其他资产价值340.88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丽景街街道办事处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丽景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